关于接驾嘴服务区加油加气站(A、B站)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关于接驾嘴服务区加油加气站(A、B站)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接驾嘴服务区加油加气站(A、B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接驾嘴服务区加油加气站(A、B站)扩建项目
地点: (略) 榆中县三角城乡(青兰高速公路巉柳段接驾嘴服务区内)
建设单位:甘肃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接驾嘴加油站A、B两个站扩建。
其中A站:加油区设2具40m3的汽油储罐、2具40m3柴油储罐,1具30m3汽油储罐;加气区设LNG撬装设备1套(含60m3LNG卧式储罐1台,储罐/卸车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1台,LNG潜压双泵撬1套);LNG储罐容积与油品储罐折合总容积合计为210m3。
B站:加油区设2具40m3的汽油储罐、2具40m3柴油储罐,1具30m3汽油储罐;加气区设LNG撬装设备1套(含60m3LNG卧式储罐1台,储罐/卸车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1台,LNG潜压双泵撬1套);LNG储罐容积与油品储罐折合总容积合计为210m3。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接驾嘴服务区加油加气站(A、B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接驾嘴服务区加油加气站(A、B站)扩建项目
地点: (略) 榆中县三角城乡(青兰高速公路巉柳段接驾嘴服务区内)
建设单位:甘肃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接驾嘴加油站A、B两个站扩建。
其中A站:加油区设2具40m3的汽油储罐、2具40m3柴油储罐,1具30m3汽油储罐;加气区设LNG撬装设备1套(含60m3LNG卧式储罐1台,储罐/卸车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1台,LNG潜压双泵撬1套);LNG储罐容积与油品储罐折合总容积合计为210m3。
B站:加油区设2具40m3的汽油储罐、2具40m3柴油储罐,1具30m3汽油储罐;加气区设LNG撬装设备1套(含60m3LNG卧式储罐1台,储罐/卸车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1台,LNG潜压双泵撬1套);LNG储罐容积与油品储罐折合总容积合计为210m3。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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