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龙县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对安龙县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对安龙县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安发改价费[2023]1号
安龙县香涛 (略) :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安龙县公共停车场定价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 (略) 定价目录》(2018版)、《 (略) 停车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019年19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四单位关于印发<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8]463号)等文件的规定,并报县政府专题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依照法定程序对安龙县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时段和标准
(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每超一小时的累计收费标准 | 收费时段 |
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 | 辆/次 | 1元 30分钟(含)-1小时 | 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至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1元/辆;1小时以后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加收1元/辆。全天单车单次最高15元。 | 8:00-23:00 |
小型车 | 辆/次 | 4元 30分钟(含)-1小时 | 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至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4元/辆;1小时以后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加收1元/辆。全天单车单次最高18元。 | 8:00-23:00 |
(二)、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每超一小时的累计收费标准 | 收费时段 |
小型车 | 辆/次 | 4元 30分钟(含)-1小时 | 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至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4元/辆;1小时以后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加收1元/辆,全天单车单次最高收费20元。 | 全天 |
二、免收范围
1.所有车辆停车不足3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2.两轮摩托车(含电动两轮摩托车)免收停车费;
3.军、警、救护、消防、殡葬、城管、环卫、园林、校车及执行公务等标有行政执法专用标志的特种车辆;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措施。
三、收费性质
此收费为经营性服务收费,按照自愿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请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收时限和范围、投诉举报电话(0859-*)等有关内容,自觉接受用户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龙县财政局 安龙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7日)
关于对安龙县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安发改价费[2023]1号
安龙县香涛 (略) :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安龙县公共停车场定价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 (略) 定价目录》(2018版)、《 (略) 停车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019年19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四单位关于印发<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8]463号)等文件的规定,并报县政府专题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依照法定程序对安龙县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时段和标准
(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每超一小时的累计收费标准 | 收费时段 |
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 | 辆/次 | 1元 30分钟(含)-1小时 | 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至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1元/辆;1小时以后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加收1元/辆。全天单车单次最高15元。 | 8:00-23:00 |
小型车 | 辆/次 | 4元 30分钟(含)-1小时 | 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至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4元/辆;1小时以后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加收1元/辆。全天单车单次最高18元。 | 8:00-23:00 |
(二)、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每超一小时的累计收费标准 | 收费时段 |
小型车 | 辆/次 | 4元 30分钟(含)-1小时 | 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至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4元/辆;1小时以后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加收1元/辆,全天单车单次最高收费20元。 | 全天 |
二、免收范围
1.所有车辆停车不足3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2.两轮摩托车(含电动两轮摩托车)免收停车费;
3.军、警、救护、消防、殡葬、城管、环卫、园林、校车及执行公务等标有行政执法专用标志的特种车辆;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措施。
三、收费性质
此收费为经营性服务收费,按照自愿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请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收时限和范围、投诉举报电话(0859-*)等有关内容,自觉接受用户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龙县财政局 安龙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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