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曙区医疗保障局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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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曙区医疗保障局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海曙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海党审办经报〔2022〕7号),我局已整改完毕。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局收到审计报告后,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剖析和整改工作。审计报告要求整改的问题共有6个,已整改6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采纳3条。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审核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救助体系,拟订了《海曙区医疗救助实施操作暂行办法》,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结合“海曙区焕然‘医’新医疗救助服务系统”的数字化应用,实现部门间信息数据的线上共享。

(二)关于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席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基金监管协同“联防联控”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保障协作配合意见》,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三)关于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全面梳理现有的各项制度,查漏补缺,根据最新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

(四)关于政府采购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我局修订完善了《 (略) 海曙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实施政府采购。

(五)关于审核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多渠道多口径开展主动排查,与相关部门开展联查联办,将主动排查和信息共享充分结合,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水平。

(六)关于内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根据最新文件要求修订《内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内审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共提出建议3条,我单位已采纳3条。具体如下:

(一)关于加强医疗救助动态管理工作的建议

已采纳。我局结合“海曙区焕然‘医’新医疗救助服务系统”数字化应用,实现了部门间数据线上互通、每月动态更新,做好动态管理医疗救助对象工作。

(二)关于加强基金监管的建议

已采纳。完成智能审核迭代升级,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水平。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保障协作配合意见》,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建立《海曙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推行有奖举报机制,引导群众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三)关于加强制度建设的建议

已采纳。结合工作实际,系统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做好重点环节防控,进一步规范内部各项经济事项运行,不断提高内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略) 海曙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根据海曙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海党审办经报〔2022〕7号),我局已整改完毕。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局收到审计报告后,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剖析和整改工作。审计报告要求整改的问题共有6个,已整改6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采纳3条。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审核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救助体系,拟订了《海曙区医疗救助实施操作暂行办法》,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结合“海曙区焕然‘医’新医疗救助服务系统”的数字化应用,实现部门间信息数据的线上共享。

(二)关于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席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基金监管协同“联防联控”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保障协作配合意见》,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三)关于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全面梳理现有的各项制度,查漏补缺,根据最新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

(四)关于政府采购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我局修订完善了《 (略) 海曙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实施政府采购。

(五)关于审核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多渠道多口径开展主动排查,与相关部门开展联查联办,将主动排查和信息共享充分结合,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水平。

(六)关于内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根据最新文件要求修订《内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内审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共提出建议3条,我单位已采纳3条。具体如下:

(一)关于加强医疗救助动态管理工作的建议

已采纳。我局结合“海曙区焕然‘医’新医疗救助服务系统”数字化应用,实现了部门间数据线上互通、每月动态更新,做好动态管理医疗救助对象工作。

(二)关于加强基金监管的建议

已采纳。完成智能审核迭代升级,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水平。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保障协作配合意见》,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建立《海曙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推行有奖举报机制,引导群众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三)关于加强制度建设的建议

已采纳。结合工作实际,系统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做好重点环节防控,进一步规范内部各项经济事项运行,不断提高内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略) 海曙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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