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戎家庄水电站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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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戎家庄水电站工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定襄县戎家庄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定襄县戎家庄东南定襄县戎 (略) 山西三晋 (略) 定襄县戎家庄水电站位于定襄县戎家庄东南,水源为滹沱河河水,发电后尾水回归滹沱河。水电站设计引水流量为24m3/s,总装机5000kW,设计平均年发电量2488.8万kW·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引水枢纽、引水隧洞、水电站工程、尾水渠道及其配套的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735.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1、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建设1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前,公司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于农田施肥,不得随意外排。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电站采暖采用电能,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3、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高噪设备及电机设隔声罩,水轮机组做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电站内配备打捞工具,格栅垃圾定期打捞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外运;电站运行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严格落实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电站运行期间密切关注引水枢纽下游河道生态状况,确保大坝下泄生态基流量,满足下游河流生态用水,做好生态流量监控管理台账。

  6、认真履行《报告书》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并落实运营期监测方案,加强管理,建立运行台帐。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21日;报纸公示2022年10月13日和10月18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2022年12月21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定襄县戎家庄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定襄县戎家庄东南定襄县戎 (略) 山西三晋 (略) 定襄县戎家庄水电站位于定襄县戎家庄东南,水源为滹沱河河水,发电后尾水回归滹沱河。水电站设计引水流量为24m3/s,总装机5000kW,设计平均年发电量2488.8万kW·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引水枢纽、引水隧洞、水电站工程、尾水渠道及其配套的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735.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1、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建设1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前,公司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于农田施肥,不得随意外排。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电站采暖采用电能,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3、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高噪设备及电机设隔声罩,水轮机组做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电站内配备打捞工具,格栅垃圾定期打捞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外运;电站运行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严格落实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电站运行期间密切关注引水枢纽下游河道生态状况,确保大坝下泄生态基流量,满足下游河流生态用水,做好生态流量监控管理台账。

  6、认真履行《报告书》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并落实运营期监测方案,加强管理,建立运行台帐。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21日;报纸公示2022年10月13日和10月18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2022年12月21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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