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15号
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15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我 (略) 人民政府拟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给中铁大 (略) ,并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该宗 (略) 甘井子区龙华路与规划路交叉口,地上用地面积699.5平方米,地下空间面积2469.1平方米;土地用途地上用地为交通运输用地,地下空间为地下交通运输设施;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588平方米(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地下建筑面积约2473平方米(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现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宗地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411-*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我 (略) 人民政府拟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给中铁大 (略) ,并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该宗 (略) 甘井子区龙华路与规划路交叉口,地上用地面积699.5平方米,地下空间面积2469.1平方米;土地用途地上用地为交通运输用地,地下空间为地下交通运输设施;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588平方米(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地下建筑面积约2473平方米(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现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宗地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411-*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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