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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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16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我 (略) 人民政府拟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给中铁大 (略) ,并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该宗 (略) 甘井子区规划兴泉路两侧,地上用地面积611.9平方米,地下空间面积2959.6平方米;土地用途地上用地为交通运输用地,地下空间为地下交通运输设施;地上建筑面积约527平方米(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地下建筑面积约3171平方米(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现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宗地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411-*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我 (略) 人民政府拟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给中铁大 (略) ,并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该宗 (略) 甘井子区规划兴泉路两侧,地上用地面积611.9平方米,地下空间面积2959.6平方米;土地用途地上用地为交通运输用地,地下空间为地下交通运输设施;地上建筑面积约527平方米(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地下建筑面积约3171平方米(以发改部门批复为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现予以公告。

凡对上述宗地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411-*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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