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关于对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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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关于对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1月 20日至 2023年01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一、 (略) 拟从鳌头门站建设高压天然气专用管线至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管道全长7850米,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508*12.7mm,采用L485直缝埋弧焊钢管,管道深埋大于1.2米以下,年供气量9559×104Nm3,为城镇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设置管道防腐(含阴极保护)、管线的自控防爆、线路跨越、光缆通信、管线防腐、线路标识等辅助工程。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除小部分区段采用人工开挖穿越施工方式外,其他区段采用定向钻无害化穿越施工;施工现场不设施工生活营地,各类废水不得排放至附近水体;科学安排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要求;设置围挡、加大洒水频次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落实植被、土壤等生态恢复工作。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鳌头门站、明珠计量装置区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1月 20日至 2023年01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一、 (略) 拟从鳌头门站建设高压天然气专用管线至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管道全长7850米,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508*12.7mm,采用L485直缝埋弧焊钢管,管道深埋大于1.2米以下,年供气量9559×104Nm3,为城镇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设置管道防腐(含阴极保护)、管线的自控防爆、线路跨越、光缆通信、管线防腐、线路标识等辅助工程。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除小部分区段采用人工开挖穿越施工方式外,其他区段采用定向钻无害化穿越施工;施工现场不设施工生活营地,各类废水不得排放至附近水体;科学安排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要求;设置围挡、加大洒水频次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落实植被、土壤等生态恢复工作。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鳌头门站、明珠计量装置区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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