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翼鹏物业有限公司购置燃气锅炉(兴旺公寓)项目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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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翼鹏物业有限公司购置燃气锅炉(兴旺公寓)项目环境影...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购置燃气锅炉(兴旺公寓)项目

(略)

(略) 武清区王庆坨镇光伟路西侧

天津绿水 (略)

为了满足兴旺公寓小区供暖需求,为兴旺公寓小区提供清洁、稳定热源, (略) 投资100万元建设兴旺公寓供热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购置1台1.4MW全预混低氮纯铜燃气热水机(自带低氮燃烧器)和1台0.7MW纯铜冷凝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及配件,为兴旺公寓小区1-19号楼提供供热服务。

(1)废气:2台燃气锅炉废气集中通过一根高69米的排气筒P1排放。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关要求。

(2)废水:营运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锅炉排浓水一并委托天津 (略) (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委外废水中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鼓风机、辅助风机、水泵等设备均位于封闭锅炉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锅炉房加强门窗封闭隔声、辅助风机加装隔声间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分析,厂界外1m处主要设备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管理委员会处理。综上,本项目固废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3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购置燃气锅炉(兴旺公寓)项目

(略)

(略) 武清区王庆坨镇光伟路西侧

天津绿水 (略)

为了满足兴旺公寓小区供暖需求,为兴旺公寓小区提供清洁、稳定热源, (略) 投资100万元建设兴旺公寓供热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购置1台1.4MW全预混低氮纯铜燃气热水机(自带低氮燃烧器)和1台0.7MW纯铜冷凝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及配件,为兴旺公寓小区1-19号楼提供供热服务。

(1)废气:2台燃气锅炉废气集中通过一根高69米的排气筒P1排放。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关要求。

(2)废水:营运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锅炉排浓水一并委托天津 (略) (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委外废水中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鼓风机、辅助风机、水泵等设备均位于封闭锅炉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锅炉房加强门窗封闭隔声、辅助风机加装隔声间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分析,厂界外1m处主要设备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管理委员会处理。综上,本项目固废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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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3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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