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测(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奥测(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奥测(天津)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奥测(天津)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3号楼1-201、202、203室 |
建设单位 | 奥测(天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 (略) |
项目概况 | 奥测(天津) (略) 拟投资50万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3号楼1-201、202、203室,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531.27㎡,购置生物安全柜、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酸度计、电导率仪等设备,设置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区域,从事洁净室(区)、电子厂房、食品生产厂房、医院手术室、洁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等洁净领域及纯化水提供检测服务,建成后预计全年出具检测报告600份。该项目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用于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项目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机废气,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集气管道汇至1套“碱洗喷淋”装置净化处理后引至侧墙外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硫酸雾废气的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二)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低浓度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废水经园区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华鼎高科技发展中心园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园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空调机组、风机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罩、管道软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东侧、南侧、北侧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采样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实验废液、废试剂、废试剂瓶、废一次性耗材、清洗废液、喷淋设施更换废液、废培养基、废滤网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 |
2023年1月16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奥测(天津)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奥测(天津)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3号楼1-201、202、203室 |
建设单位 | 奥测(天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 (略) |
项目概况 | 奥测(天津) (略) 拟投资50万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3号楼1-201、202、203室,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531.27㎡,购置生物安全柜、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酸度计、电导率仪等设备,设置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区域,从事洁净室(区)、电子厂房、食品生产厂房、医院手术室、洁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等洁净领域及纯化水提供检测服务,建成后预计全年出具检测报告600份。该项目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用于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项目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机废气,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集气管道汇至1套“碱洗喷淋”装置净化处理后引至侧墙外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硫酸雾废气的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二)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低浓度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废水经园区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华鼎高科技发展中心园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园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空调机组、风机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罩、管道软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东侧、南侧、北侧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采样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实验废液、废试剂、废试剂瓶、废一次性耗材、清洗废液、喷淋设施更换废液、废培养基、废滤网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 |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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