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浐灞生态区CB-05-27、CB-05-28、CB-05-30过渡期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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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浐灞生态区CB-05-27、CB-05-28、CB-05-30过渡期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CB-05-27过渡期地块详则属CB-05单元,地块位于浐灞生态区范围内,位于欧亚大道以南、浐灞三路以北,北辰东路以东。其中CB-05-27-02规划净用地面积约2.3515公顷(约35.273亩);

CB-05-28过渡期地块详则属CB-05单元,地块位于浐灞生态区范围内,位于欧亚大道以南,浐灞三路以北,广运潭大道以西。其中CB-05-28-02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6.9024公顷(约103.536亩);CB-05-28-03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8920公顷(约28.380亩);

CB-05-30过渡期地块详则属CB-05单元,地块位于浐灞生态区范围内,位于欧亚大道以南,浐灞三路以北。其中CB-05-30-01地块净用地面积约5.3871公顷(约80.807亩)。

用地性质调整方案为:将CB-05-27、CB-05-28、CB-05-30地块内的原5.36公顷(集中绿地3.28公顷,道路绿地2.08公顷)公园绿地与欧亚三路南侧、330KV变电站西侧5.36公顷商业用地等量置换。CB-05-30地块中1.90公顷消防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CB-05-27-02地块以西(北辰东路以西)1.41公顷居住用地置换为消防用地,且CB-05单元北部,330KV变电站西侧,有新建成特勤消防站占地1.24公顷,实际单元内消防用地增加。公园绿地和消防用地调整后,应保障公园绿地和消防用地的用地平衡完善。

自用地性质调整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3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雷工/王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20日



CB-05-27过渡期地块详则属CB-05单元,地块位于浐灞生态区范围内,位于欧亚大道以南、浐灞三路以北,北辰东路以东。其中CB-05-27-02规划净用地面积约2.3515公顷(约35.273亩);

CB-05-28过渡期地块详则属CB-05单元,地块位于浐灞生态区范围内,位于欧亚大道以南,浐灞三路以北,广运潭大道以西。其中CB-05-28-02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6.9024公顷(约103.536亩);CB-05-28-03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8920公顷(约28.380亩);

CB-05-30过渡期地块详则属CB-05单元,地块位于浐灞生态区范围内,位于欧亚大道以南,浐灞三路以北。其中CB-05-30-01地块净用地面积约5.3871公顷(约80.807亩)。

用地性质调整方案为:将CB-05-27、CB-05-28、CB-05-30地块内的原5.36公顷(集中绿地3.28公顷,道路绿地2.08公顷)公园绿地与欧亚三路南侧、330KV变电站西侧5.36公顷商业用地等量置换。CB-05-30地块中1.90公顷消防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CB-05-27-02地块以西(北辰东路以西)1.41公顷居住用地置换为消防用地,且CB-05单元北部,330KV变电站西侧,有新建成特勤消防站占地1.24公顷,实际单元内消防用地增加。公园绿地和消防用地调整后,应保障公园绿地和消防用地的用地平衡完善。

自用地性质调整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3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雷工/王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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