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光伏复合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光伏复合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光伏复合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嘉禾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35-*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光伏复合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 |
建设单位 | 国电电力湖 (略) |
项目概况 |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光伏复合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924亩,规划装机容量80MW(AC),本项目采用550Wp高效半片单晶硅组件*块,353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交流侧容量为80MW,直流侧容量为104.0325MWp。本项目建成后,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97万kW?h,年均发电量约10436.16万kW?h,年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003.2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主要产生的生态影响包括对动植物的影响、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水土流失的影响。 本项目场区主要利 (略)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未利用荒山荒地及塘建设光伏电站,光伏区全部建成后占地约为1924亩。其中升压站永久占地为5440m2。本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均设在租地范围之内,施工时分层开挖,表土层堆存区域采取遮盖措施,设置临时拦挡措施等;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覆以原表层土,植树、种草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工地扬尘、道路运输扬尘、装卸扬尘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尾气。扬尘:湿法作业,喷淋除尘,围栏施工,临时堆场防雨布覆盖;土石方、建筑材料等加盖篷布;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或加盖篷布;文明施工。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采取上述措施,增强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则可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水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水环境的影响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工具和车辆产生。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围栏、机械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 5、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弃土、施工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选择妥善地点堆放,底层土也妥善堆砌。工程完毕后,先用底层土覆盖裸露区域,再用表层土覆盖;工程土石方开挖并回填后剩余的弃渣可作为场区附近低洼地段的填土。施工废料: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外卖给专门的回收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定期清运至弃渣场堆放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定期 (略) 政环卫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结束后,仍有部分土地不可绿化,主要为光伏电池组件支架基础、箱式变电站基础、场内道路等。因此,会减少生物量,由于拟建场区现有植被主要灌丛植被,植被十分稀疏,生物量很小,项目建设会破坏现有植物,但项目建设同时进行绿化种植,可使破坏的植被得到补偿。因此,本期工程建成后对区域植被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采取农光互补方案,在光伏发电区、集电线路区、道路两侧及场外防护林带植树、种草、种植农作物等,合理绿化。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光伏发电在电能产生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同时本项目员工均不进行食宿,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3、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组件冲洗废水。太阳能电池组件冲洗废水沿板面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的空地,用于植被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5、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废变压器、废逆变器、废铅蓄电池以及事故及检修状态下产生的变压器废油等。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处理;太阳能电池板暂存于库房,定期由厂家回收;检修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废变压器及废逆变器均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对评价区影响区内居民和有关单位进行了随机咨询访谈和问卷式调查,调查时间为2022年12月,调查范围包括本工程及附近居民,本次调查发放团体调查问卷7份,共回收7份有效答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令】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工作,于2022年12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就项目的概况、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解决方案进行了简要说明。同时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调查,对被调查群众的意见进行了答复和解释。 调查对象涵盖受本项目影响的团体。团体调查共7个,调查对象为与项目相关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为嘉禾县珠泉镇小凤村村民委员会、嘉禾县珠泉镇大田岭村村民委员会、嘉禾县珠泉镇富硒社区村民委员会、嘉禾县珠泉镇莲楼社区村民委员会、嘉禾县珠泉镇平世村村民委员会、嘉禾县珠泉镇石燕村村民委员会、嘉禾县广发镇鑫塘村村民委员会。从调查对象的范围来看,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具有较好的全面性及代表性。 |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光伏复合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嘉禾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35-*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光伏复合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 |
建设单位 | 国电电力湖 (略) |
项目概况 |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光伏复合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924亩,规划装机容量80MW(AC),本项目采用550Wp高效半片单晶硅组件*块,353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交流侧容量为80MW,直流侧容量为104.0325MWp。本项目建成后,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97万kW?h,年均发电量约10436.16万kW?h,年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003.2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主要产生的生态影响包括对动植物的影响、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水土流失的影响。 本项目场区主要利 (略) 嘉禾县珠泉镇、广发镇未利用荒山荒地及塘建设光伏电站,光伏区全部建成后占地约为1924亩。其中升压站永久占地为5440m2。本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均设在租地范围之内,施工时分层开挖,表土层堆存区域采取遮盖措施,设置临时拦挡措施等;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覆以原表层土,植树、种草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工地扬尘、道路运输扬尘、装卸扬尘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尾气。扬尘:湿法作业,喷淋除尘,围栏施工,临时堆场防雨布覆盖;土石方、建筑材料等加盖篷布;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或加盖篷布;文明施工。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采取上述措施,增强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则可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水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水环境的影响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工具和车辆产生。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围栏、机械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 5、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弃土、施工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选择妥善地点堆放,底层土也妥善堆砌。工程完毕后,先用底层土覆盖裸露区域,再用表层土覆盖;工程土石方开挖并回填后剩余的弃渣可作为场区附近低洼地段的填土。施工废料: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外卖给专门的回收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定期清运至弃渣场堆放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定期 (略) 政环卫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结束后,仍有部分土地不可绿化,主要为光伏电池组件支架基础、箱式变电站基础、场内道路等。因此,会减少生物量,由于拟建场区现有植被主要灌丛植被,植被十分稀疏,生物量很小,项目建设会破坏现有植物,但项目建设同时进行绿化种植,可使破坏的植被得到补偿。因此,本期工程建成后对区域植被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采取农光互补方案,在光伏发电区、集电线路区、道路两侧及场外防护林带植树、种草、种植农作物等,合理绿化。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光伏发电在电能产生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同时本项目员工均不进行食宿,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3、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组件冲洗废水。太阳能电池组件冲洗废水沿板面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的空地,用于植被浇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5、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废变压器、废逆变器、废铅蓄电池以及事故及检修状态下产生的变压器废油等。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处理;太阳能电池板暂存于库房,定期由厂家回收;检修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废变压器及废逆变器均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对评价区影响区内居民和有关单位进行了随机咨询访谈和问卷式调查,调查时间为2022年12月,调查范围包括本工程及附近居民,本次调查发放团体调查问卷7份,共回收7份有效答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令】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工作,于2022年12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就项目的概况、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解决方案进行了简要说明。同时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调查,对被调查群众的意见进行了答复和解释。 调查对象涵盖受本项目影响的团体。团体调查共7个,调查对象为与项目相关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为嘉禾县珠泉镇小凤村村民委员会、嘉禾县珠泉镇大田岭村村民委员会、嘉禾县珠泉镇富硒社区村民委员会、嘉禾县珠泉镇莲楼社区村民委员会、嘉禾县珠泉镇平世村村民委员会、嘉禾县珠泉镇石燕村村民委员会、嘉禾县广发镇鑫塘村村民委员会。从调查对象的范围来看,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具有较好的全面性及代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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