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海南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海南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市总工会洋浦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略) 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激 (略) 广大职工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功立业。 (略) 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海南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琼工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省总工会决定于2023年“五一”前夕,表 (略)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 (略) 五一劳动奖状、 (略) 五一劳动 (略) 工人先锋号。 (略) 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 (略) 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 (略) 广大职工开拓创新、团结奋斗,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表彰名额、奖励办法及推荐名额分配
(一)表彰名额。此次表彰的三个项目及名额为: (略) 五一劳动奖状15个, (略) 五一劳动奖章60名(其中,劳动竞赛、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人选10名;产业工人队*建设改革、技能竞赛人选10人), (略) 工人先锋号30个。
(二)奖励办法。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发放一次性奖金 6000元/人。
(三)推荐名额分配。采取基层工会择优推荐,市总工会初审上报,省总工会审核、评选的方式进行。省总工会 (略) 总工会的名额为:
1. (略) 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名额3个。
2.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名额5个。各单位推荐对象中一线企业职工比例不低于30%,企业负责人(含农业经济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0%;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20%。奖章推荐名额中至少推荐1名农民工。
3. (略) 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5个。各单位推荐对象中企业班组(科室)不低于50%,优先推荐非公企业班组。
三、评选条件
(略) 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是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在推进海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近年 (略) (县)、本产业、系统、本单位的表彰,符合《 (略) 五一劳动奖状、 (略) 五一劳动奖章、 (略) 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突出制度集成创新,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拓展“多规合一”功能,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为建设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南繁、深海、航空等未来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交汇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为建设产业聚焦、区域协调的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 战略,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助推种业、海洋科技、航空科技等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等方面,为建设勇于创新、充满活力的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 (略) ,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为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助力稳就业增收入优分配、推动办好具有海南特色的优质教育,建设高水平健康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助力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在民生、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为建设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的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 (略) 抗疫攻坚战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一线岗位上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推进法治海南建设、构建和谐海南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加快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略) 产业工人队*建设改革、组织开展参与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中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技能竞赛表彰的推荐对象,主 (略) 总工会名义主 (略) 级职业技能比赛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反企业用工规定,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严重失信,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业和车间、工段、班组, (略) 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评选。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领导干部。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推荐评选程序。推荐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自下而上产生,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经过所在 (略) 县、产业工会两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略) 五一劳动 (略) 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 (略) 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职务和简要事迹。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 (略) 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事业 (略) 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须经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查同意。推荐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要征求地方统战、工商联部门的意见,其负责人还需征得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就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其负责人还需征得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同意。跨市、县农民工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荐,但须征得对方同意。
(二)各类人员比例。在 (略) 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中,一线职工、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5%,产业工人不低于35%,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0%,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20%,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省工人先锋号集体中,班组(科室)不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 (略) 五一劳动奖状、 (略) 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不低于35%。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 (略) 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 (略) 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资格审查意见表》《 (略) 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党政领导干部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以及2500字先进事迹材料(以上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推荐汇总表》(电子表格版)、300字简要事迹材料(电子文字版)、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决议、公示证明材料(需提供公示文件原件、公示照片、公示无异议证明)(以上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及纸质版)等初审材 (略) 总工会经济部(那大镇文 (略) 一楼),纸质材料按一式一份报送。
各申报单位具体上报材料以附件1《20 (略) 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初审提交材料名目及要求》为准。
(略) 总工会要求,市总工会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受理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填表说明、盖章说明准备推荐材料;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邮箱:*@*63. com。
附件:1.20 (略) 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初审提交材料目录
2.简要情况表填表说明
3.征求意见说明
4.会议纪要(模板)
5.相关推荐表格
(略) 总工会
2023年1月23日
附件1:20 (略) 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初审提交材料目录.doc
附件2:简要情况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3:征求意见说明.doc
附件4:会议纪要(模板).wps
附件5:相关推荐表格.zip
各基层工会、市总工会洋浦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略) 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激 (略) 广大职工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功立业。 (略) 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海南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琼工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省总工会决定于2023年“五一”前夕,表 (略)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 (略) 五一劳动奖状、 (略) 五一劳动 (略) 工人先锋号。 (略) 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 (略) 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 (略) 广大职工开拓创新、团结奋斗,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表彰名额、奖励办法及推荐名额分配
(一)表彰名额。此次表彰的三个项目及名额为: (略) 五一劳动奖状15个, (略) 五一劳动奖章60名(其中,劳动竞赛、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人选10名;产业工人队*建设改革、技能竞赛人选10人), (略) 工人先锋号30个。
(二)奖励办法。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发放一次性奖金 6000元/人。
(三)推荐名额分配。采取基层工会择优推荐,市总工会初审上报,省总工会审核、评选的方式进行。省总工会 (略) 总工会的名额为:
1. (略) 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名额3个。
2.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名额5个。各单位推荐对象中一线企业职工比例不低于30%,企业负责人(含农业经济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0%;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20%。奖章推荐名额中至少推荐1名农民工。
3. (略) 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5个。各单位推荐对象中企业班组(科室)不低于50%,优先推荐非公企业班组。
三、评选条件
(略) 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是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在推进海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近年 (略) (县)、本产业、系统、本单位的表彰,符合《 (略) 五一劳动奖状、 (略) 五一劳动奖章、 (略) 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突出制度集成创新,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拓展“多规合一”功能,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为建设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南繁、深海、航空等未来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交汇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为建设产业聚焦、区域协调的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 战略,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助推种业、海洋科技、航空科技等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等方面,为建设勇于创新、充满活力的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 (略) ,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为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助力稳就业增收入优分配、推动办好具有海南特色的优质教育,建设高水平健康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助力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在民生、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为建设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的自由贸易港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 (略) 抗疫攻坚战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一线岗位上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推进法治海南建设、构建和谐海南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加快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略) 产业工人队*建设改革、组织开展参与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中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技能竞赛表彰的推荐对象,主 (略) 总工会名义主 (略) 级职业技能比赛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反企业用工规定,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严重失信,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业和车间、工段、班组, (略) 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评选。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领导干部。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推荐评选程序。推荐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自下而上产生,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经过所在 (略) 县、产业工会两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略) 五一劳动 (略) 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 (略) 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职务和简要事迹。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 (略) 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事业 (略) 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须经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查同意。推荐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要征求地方统战、工商联部门的意见,其负责人还需征得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就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其负责人还需征得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同意。跨市、县农民工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荐,但须征得对方同意。
(二)各类人员比例。在 (略) 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中,一线职工、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5%,产业工人不低于35%,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0%,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20%,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省工人先锋号集体中,班组(科室)不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 (略) 五一劳动奖状、 (略) 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不低于35%。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 (略) 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 (略) 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资格审查意见表》《 (略) 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略)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党政领导干部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以及2500字先进事迹材料(以上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推荐汇总表》(电子表格版)、300字简要事迹材料(电子文字版)、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决议、公示证明材料(需提供公示文件原件、公示照片、公示无异议证明)(以上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及纸质版)等初审材 (略) 总工会经济部(那大镇文 (略) 一楼),纸质材料按一式一份报送。
各申报单位具体上报材料以附件1《20 (略) 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初审提交材料名目及要求》为准。
(略) 总工会要求,市总工会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受理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填表说明、盖章说明准备推荐材料;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邮箱:*@*63. com。
附件:1.20 (略) 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初审提交材料目录
2.简要情况表填表说明
3.征求意见说明
4.会议纪要(模板)
5.相关推荐表格
(略) 总工会
202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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