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融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锂电池回收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融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锂电池回收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 (略) 5万吨/年锂电池回收线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请示》(曲发改地区〔2022〕1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 (略) 节能监察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用能工艺及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用地127亩,总建筑面积58045平方米,建设综合利用车间、碳酸锂车间、磷酸铁精制车间以及废旧电池库、成品仓库等,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空压站、污水处理等生产辅助和附属设施。建设规模为年回收处理5万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通过资源回收年产碳酸锂3921吨、磷酸铁16006吨、铜5850吨、铝2078吨。
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21061.76吨标准煤、等价值为40961.23吨标准煤。项目单位废旧电池处理综合能耗421.2千克标准煤/吨,碳酸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830.6千克标准煤/吨,磷酸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739.3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703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略) 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四)其他要求按项目评审意见落实。
四、如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五、 (略) 发展改革委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 (略) 发展改革委接文后,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 (略) 5万吨/年锂电池回收线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请示》(曲发改地区〔2022〕1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 (略) 节能监察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用能工艺及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用地127亩,总建筑面积58045平方米,建设综合利用车间、碳酸锂车间、磷酸铁精制车间以及废旧电池库、成品仓库等,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空压站、污水处理等生产辅助和附属设施。建设规模为年回收处理5万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通过资源回收年产碳酸锂3921吨、磷酸铁16006吨、铜5850吨、铝2078吨。
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21061.76吨标准煤、等价值为40961.23吨标准煤。项目单位废旧电池处理综合能耗421.2千克标准煤/吨,碳酸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830.6千克标准煤/吨,磷酸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739.3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703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略) 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四)其他要求按项目评审意见落实。
四、如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五、 (略) 发展改革委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 (略) 发展改革委接文后,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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