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北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6000辆商用车技术改造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年1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北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6000辆商用车技术改造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月27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年1月28日-2023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江东北路176号,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6000辆商用车技术改造项目 | 常州空港产业园 | (略) | (略) 拟在8万套零部件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车间改造、设备及生产线新增,同时利用8万套零部件产能中的6000套结合外购部分零部件来实现6000辆商用车整车的制造。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1年3月9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上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2年3月18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22日和3月24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2年4月12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点补过程产生的二*苯、苯系物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表1表2标准限值;点补漆雾颗粒(染料尘)、总装车间内饰线底涂清洗及涂胶废气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焊装车间焊接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总装整车下线、检测调试汽车尾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总装柴油加注废气、试跑尾气、储油站油罐区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二*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表3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监控点非*烷总烃浓度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966-2021)表3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总装淋雨测试生产废水(不含氮磷)和生活污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依托在建项目分区防渗措施,涂装车间、危废库、污水站、总装车间(喷漆区域)、储油站和油化库(危化品库)等场所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月27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年1月28日-2023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江东北路176号,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6000辆商用车技术改造项目 | 常州空港产业园 | (略) | (略) 拟在8万套零部件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车间改造、设备及生产线新增,同时利用8万套零部件产能中的6000套结合外购部分零部件来实现6000辆商用车整车的制造。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1年3月9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上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2年3月18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22日和3月24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2年4月12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点补过程产生的二*苯、苯系物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表1表2标准限值;点补漆雾颗粒(染料尘)、总装车间内饰线底涂清洗及涂胶废气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焊装车间焊接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总装整车下线、检测调试汽车尾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总装柴油加注废气、试跑尾气、储油站油罐区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二*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表3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监控点非*烷总烃浓度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966-2021)表3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总装淋雨测试生产废水(不含氮磷)和生活污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依托在建项目分区防渗措施,涂装车间、危废库、污水站、总装车间(喷漆区域)、储油站和油化库(危化品库)等场所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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