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01-1714:50
2023年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01-1714:5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美臣新材料联产产品品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3]1号 | 1月17日 | 见附件 |
2 | 关于《 (略) (略) 年产 8000 个木质寿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3]2号 | 1月17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马镇政府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美臣新材料联产产品品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3]1号 | 1月17日 | 见附件 |
2 | 关于《 (略) (略) 年产 8000 个木质寿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3]2号 | 1月17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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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南马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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