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关于鞍山满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关于鞍山满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20日我局对鞍山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台安县行政审批局二楼213窗口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鞍山 (略) 建设项目 | 鞍生环台审字[2023] 003 号 | 2023-1-2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20日我局对鞍山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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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鞍山 (略) 建设项目 | 鞍生环台审字[2023] 003 号 | 2023-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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