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泰宁县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贡献司法行政力量。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的104项三级指标抓好工作落实,强化责任分解,明确任务要求,压实创建责任,坚持靶向发力,实行项目化推进,积极开展示范建设工作。
2.全面加强制度保障。一是严格落实《 (略) 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做好县政府行政决策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决策质量,保障依法决策,全程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并协助审核有关文件、合同等96件,提出55条修改意见建议并被采纳。二是全面实施《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备案规范性文件21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率达100%。
3深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持续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17个行政执法单位168人的行政执法证申领报送工作。二是会同县委编办召开“一支队*管执法”调研座谈会6次,完成首批161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乡镇工作;组织乡镇167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35人通过执法考试;联合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4部门召开乡镇行政执法培训,62人参训。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指导,掌握工作主动权,努力降低案件败诉率。对已申请立案的行政诉讼和有苗头性的行政复议案(事)件,督促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调解,共办理8件行政复议案件, (略) 政府纠错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合法率100%;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8件,个别案件行政机关败诉,败诉率较上一年大幅下降,成效显著, (略) 前列。
二、强化诉源治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在教育局、人社局和住建局新建立行政调解组织,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0个行政部门建立了行政调解组织。同时,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半年会商机制,每半年召集相关部门联络人会商座谈,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创新建立“园区枫桥”机制。借鉴和拓展“枫桥经验”工作模式,我县成立工业园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整合“两室两庭”(调解工作室、职工法援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 通过为职工提供普法教育、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司法裁决等综合服务,打造“一体化”法律服务模式,便于职工在园区就地解决纠纷,实现“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园区”。
3.全力参与“平安泰宁”建设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泰宁,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面开展“邻里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攻坚行动”,打造“妹仂维权微家”工作站、“邻里阿姐”调解室等品牌调解,成立县金融纠纷联动化解中心,建立多元化解税费争议协作机制,助力涉税矛盾纠纷化解。我县共有13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17个行政村(居)共配备68名村(居)专职调解员。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20起,调处率、成功率均达100%,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深化法律援助。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力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6件,其中民事234件、刑事2件,受援人236人。值班律师共参与认罪认罚案件157件,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160余人次。“148”专用电话共接咨询电话259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79人次,提供上门服务19次,解决纠纷14件。
2.推进社会法律服务。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社会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服务产品供给,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严格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坚持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队*“两结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公信力; (略) 司法局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市公证质量检查等;结合年度考核对法律服务执业机构进行检查,促进规范管理。二是助推业务顺利开展。律师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5家,办理各类案件31件,其中民事案件28件、刑事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解答法律咨询578人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01件,其中国内民事374件、涉外22件、涉台5件,其中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252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项业务21件,其中民事诉讼代理12件、经济代理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代写法律文书46件,解答法律咨询187人次。
3.有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有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律七进”,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抓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运用新媒体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二 (略) “八五”普法规划一县一品牌我县“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项目实施。 (略) 、旅游管委会,制定《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并在旅游管委会挂牌设立“泰宁县生态普法点”,制作了泰宁县普法项目成果展示视频《拓展生态法治 守护绿水青山》。三是深入推进全县普法八个重点项目实施。各相关牵头单位认真组织推进开展法治思想学。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强化法治保障。深入实施法治泰宁建设规划、“八五”普法规划、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等,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重点要协调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推动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要保平安守底线,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统筹发展安全,维护安全稳定。继续全力参与“平安泰宁”建设攻坚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1+N”等模式,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溯源,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优服务提质效,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坚持践行为民宗旨,进一步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服务产品供给,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不断拓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泰宁县司法局
2023年1月6日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贡献司法行政力量。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的104项三级指标抓好工作落实,强化责任分解,明确任务要求,压实创建责任,坚持靶向发力,实行项目化推进,积极开展示范建设工作。
2.全面加强制度保障。一是严格落实《 (略) 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做好县政府行政决策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决策质量,保障依法决策,全程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并协助审核有关文件、合同等96件,提出55条修改意见建议并被采纳。二是全面实施《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备案规范性文件21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率达100%。
3深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持续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17个行政执法单位168人的行政执法证申领报送工作。二是会同县委编办召开“一支队*管执法”调研座谈会6次,完成首批161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乡镇工作;组织乡镇167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35人通过执法考试;联合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4部门召开乡镇行政执法培训,62人参训。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指导,掌握工作主动权,努力降低案件败诉率。对已申请立案的行政诉讼和有苗头性的行政复议案(事)件,督促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调解,共办理8件行政复议案件, (略) 政府纠错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合法率100%;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8件,个别案件行政机关败诉,败诉率较上一年大幅下降,成效显著, (略) 前列。
二、强化诉源治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在教育局、人社局和住建局新建立行政调解组织,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0个行政部门建立了行政调解组织。同时,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半年会商机制,每半年召集相关部门联络人会商座谈,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创新建立“园区枫桥”机制。借鉴和拓展“枫桥经验”工作模式,我县成立工业园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整合“两室两庭”(调解工作室、职工法援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 通过为职工提供普法教育、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司法裁决等综合服务,打造“一体化”法律服务模式,便于职工在园区就地解决纠纷,实现“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园区”。
3.全力参与“平安泰宁”建设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泰宁,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面开展“邻里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攻坚行动”,打造“妹仂维权微家”工作站、“邻里阿姐”调解室等品牌调解,成立县金融纠纷联动化解中心,建立多元化解税费争议协作机制,助力涉税矛盾纠纷化解。我县共有13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17个行政村(居)共配备68名村(居)专职调解员。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20起,调处率、成功率均达100%,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深化法律援助。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力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6件,其中民事234件、刑事2件,受援人236人。值班律师共参与认罪认罚案件157件,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160余人次。“148”专用电话共接咨询电话259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79人次,提供上门服务19次,解决纠纷14件。
2.推进社会法律服务。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社会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服务产品供给,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严格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坚持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队*“两结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公信力; (略) 司法局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市公证质量检查等;结合年度考核对法律服务执业机构进行检查,促进规范管理。二是助推业务顺利开展。律师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5家,办理各类案件31件,其中民事案件28件、刑事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解答法律咨询578人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01件,其中国内民事374件、涉外22件、涉台5件,其中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252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项业务21件,其中民事诉讼代理12件、经济代理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代写法律文书46件,解答法律咨询187人次。
3.有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有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律七进”,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抓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运用新媒体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二 (略) “八五”普法规划一县一品牌我县“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项目实施。 (略) 、旅游管委会,制定《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并在旅游管委会挂牌设立“泰宁县生态普法点”,制作了泰宁县普法项目成果展示视频《拓展生态法治 守护绿水青山》。三是深入推进全县普法八个重点项目实施。各相关牵头单位认真组织推进开展法治思想学。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强化法治保障。深入实施法治泰宁建设规划、“八五”普法规划、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等,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重点要协调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推动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要保平安守底线,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统筹发展安全,维护安全稳定。继续全力参与“平安泰宁”建设攻坚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1+N”等模式,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溯源,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优服务提质效,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坚持践行为民宗旨,进一步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服务产品供给,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不断拓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泰宁县司法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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