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洋生境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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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洋生境修复工程

发布时间:2023-01-28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洋生境修复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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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农业农村局"
(略) (略) 东部进岸海域
海南仓满环境 (略)
(略) 海洋生境修复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有: (略) 近岸海域拟建 3 处人工鱼礁区(博鳌 1片区、博鳌 2 片区、龙湾片区)和 1 处珊瑚礁修复区(青葛片区),修复区总面积为 219.7637 公顷,投礁总面积为 76.4228 公顷,投放各类礁体 3724个,其中人工鱼礁礁体 2893个,珊瑚增殖礁礁体 816个;博鳌1片区51320空方,博鳌 2 片区 34680 空方,龙湾片区 13312 空方,青葛片区 533.4 空方,共计*.4 空方,建设人工鱼礁区(珊瑚礁修复区)海底在线可视化监测系统4套及18 座海上警示浮标和2处*上标志牌、石碑等
(1)水文动力影响:当水体流经鱼礁区域时,受摩阻影响,垂向 平均流速变化差异均小于0.01m/s。流速基本没有发生改变,对周边的海洋动力环境影响较小。(2)对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的影响:当地潮汐主要以东北、西南向为主。人工鱼礁实施后,鱼礁本身对水体存在阻水效应,礁上流速存在降低,而礁群之间的流速存在增大趋势,因此在鱼礁群区域内,区块内以淤积为主,区块与区块之间以冲刷为主。流经鱼礁区块后的潮流水体含沙量存在明显降低,因此区块东北侧、西南侧也存在一定的冲刷区域。(3)对海水水质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的悬浮泥沙悬浮泥沙的扩散范围仅局限于礁体投放周边的小范围内,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来源于看护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及工作船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上岸处理,不外排。船舶含油废水定期接收上岸委托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故项目污水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不排入区域海域,对区域海洋环境影响较小。(4)大气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船舶尾气,项目工作船舶数量较少,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小,排放的废气可被海面的风迅速扩散、稀释后,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看护船舶尾气及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运营期工作船舶产生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HC、CO、NOX,项目工作船舶数量较少,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小,本项目的运营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5)声环境影响:本项目预制时间较短,且周边距离敏感区较远,预制过程中不会对周边声敏感目标产生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6)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全部统一收集处理。同时,在鱼礁预制过程中,清理模板会产生一定的固体废弃物,这种废弃物需合理处置,不得乱堆乱放。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统一收集,不任意丢弃,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专篇)、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生态保护红线专篇、 (略) 海洋生态保护 (略) 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符合《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略) “三线一单”、符合《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符合《 (略) 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空间专篇(2020-2035年)》、符合《 (略) 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 (略) 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规划(2021-2030年)》及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
(1)人工鱼礁选址合理性:本工程修复区域区为近岸浅水区,岸线平直,水下地形平绥,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内未发现水下滑坡、地陷等不良工程底质现象,场地较为稳定,适宜进行人工礁体工程的建设,地形地貌与工程地质条件适宜工程施工建设。综上所述,场区稳定性良好,适宜于本工程建设。(2)珊瑚礁(青葛片区)选址合理性分析:青葛片区海底最大流速<0.3米/秒,水质宜符合GB3097中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规定,调查海域海水水温变化范围为23.1℃~25.7℃,平均值为23.9℃。青葛区工程原地形地貌属滨海,海浪较小,地势较平坦开阔,场地为珊瑚岩区域,水下地形大部分较平缓,坡度较小,无深沟、深槽等不良地形、地物,不存在危害工程的不良地质作用。场地在勘探深度内,不会产生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勘察深度范围内未发现其他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场地稳定性总体较好。勘区内历史上未发生过强烈地震。总体而言,勘区场地属于较稳定场地。综上所述,本项目海域流速符合珊瑚礁投放要求,自然条件适宜,海水水质优良,历史有珊瑚礁覆盖,因此本项目珊瑚礁礁选址符合要求。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从源头消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了施工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轻施工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运营期本身无污染物排放。总体来说,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悬浮物、噪声等污染物的影响都是短期的,而且均不超过国家有关标准;施工机械车辆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禁止排海,生活污水收集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施工期无须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工程运营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车辆、船舶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SO2、CO、非*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工程运营期间主要的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污染物质主要有石油类、COD、氨氮和TSP等。根据工程分析,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含油污水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本工程运营期间无须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1)施工期:投放作业期间开展跟踪监测,监控悬浮物浓度,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或超出预测范围,及时调整工艺、工期,采取效措施进行水质达标控制。必要时采用防污措施降低鱼礁投放对周围水体的扰动。尽量避开海洋生物产卵繁殖期投放施工。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机械,控制施工机械和设备噪声,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作业。对渔业资源和底栖生物补偿可结合鱼礁区放流综合考虑。预制场施工用地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等;临时弃土区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场地四周尽量植树绿化;施工完成后,应尽快清理场地,并及时恢复植被,避免地面裸露。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交由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船舶采用清洁燃油,加强机械保养,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接收处理。(2)运营期:合理规划和布局鱼礁,优化鱼礁及底播养殖环境。保持鱼礁为水流畅通良好的环境。禁止各种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海洋,及时收集、清运生活垃圾。运营期定期维修检查作业船只,防止可能出现的跑、冒、滴、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运营期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掌握项目区及周边海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密切关注海洋牧场的行业最新动态,积极采纳新技术。(3)珊瑚礁保护措施项目所在的琼海海域,有珊瑚礁生长,位于琼海近岸海域,针对附近的珊瑚礁资源,禁止一切破坏珊瑚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活动。业主单位应加强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船艇含油废水的收集、处理,避免对项目海域内水质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周围海域珊瑚的生长。加强珊瑚礁保护教育,严禁采挖珊瑚和捕捉珊瑚礁生物的行为。严格管理施工和看护船舶,防止船只在珊瑚生长区抛锚。业主单位应做好溢油风险的防范措施。加强营运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的跟踪监测,保护海域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工作人员的珊瑚礁生态意识与保护观念,对施工人员及看护人员的珊瑚礁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大家的珊瑚礁及其生态保护意识。本报告提出了生态保护措施,比较清楚、具体,可以有效执行。通过各项环保工程设施的投入使用和落实执行各项严格、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使拟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对海洋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从而确实有效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建设和海洋资源保护的协调统一。
根据2022年03月02-05水质调查结果表明,除QG26号站无机氮超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QH25和QG26号站活性磷酸盐超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余的监测要素(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铜、铅、锌、镉、总铬、砷和汞)均符合所处海洋功能区划的水质标准要求。调查海域的表层沉积物均符合调查海域海洋功能区划的相关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调查海域总体生物体质量良好;项目区海域浮游植物104多种、浮游动物78种、底栖生物有143种,游泳生物74种。海洋生物种类丰富。该区域内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海洋生物资源品种丰富,适合投放礁体投放。根据2020年《 (略) 级自然保护区琼海片区主要生物资源调查与评估报告》调查结果,项目区无海草床及麒麟菜资源,项目选址避开了海草床、麒麟菜分布区。根据2022年《 (略) 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洋生境修复项目渔业和珊瑚礁本底资源调查》,项目博鳌1、博鳌2和龙湾人工鱼礁投放区无珊瑚礁资源,选择避开了珊瑚分布区,但青葛片区珊瑚增殖礁投放区位于珊瑚礁盘上,海域有造礁石珊瑚群落分布或有造礁石珊瑚生长存活的历史记录,青葛附近海域(7、8调查区)平均活造礁石珊瑚覆盖率6.5%,覆盖率较低,水深-10米左右,最大流速<0.3米/秒,青葛区无造礁石珊瑚敌害生物,大型海藻覆盖度低,调查观察到白化珊瑚较少,死珊瑚覆盖率低。青葛用海区有珊瑚礁分布。
根据本项目的性质、施工工艺、自然条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事故风险主要来自二个方面:(1)建设施工期间,投礁使得大量的悬浮物入海,造成本海区的海水水质下降,使得海洋沉积物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船舶发生事故而导致的溢油风险,以及违规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环境风险。就本工程的建设内容、施工条件和规划的营运项目,造成此类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一方面,由于自然风险诸如上述提到的热带气旋、风暴潮等造成施工期施工船舶的沉没,或营运期大型船舶的倾覆,从而导致溢油等环境事故。另一方面,是包括施工期施工船舶和服务期管理失误造成的环境事故。
本工程的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制定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编制了公众参与调查说明。至今,没有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未接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1-28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洋生境修复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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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海洋生境修复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有: (略) 近岸海域拟建 3 处人工鱼礁区(博鳌 1片区、博鳌 2 片区、龙湾片区)和 1 处珊瑚礁修复区(青葛片区),修复区总面积为 219.7637 公顷,投礁总面积为 76.4228 公顷,投放各类礁体 3724个,其中人工鱼礁礁体 2893个,珊瑚增殖礁礁体 816个;博鳌1片区51320空方,博鳌 2 片区 34680 空方,龙湾片区 13312 空方,青葛片区 533.4 空方,共计*.4 空方,建设人工鱼礁区(珊瑚礁修复区)海底在线可视化监测系统4套及18 座海上警示浮标和2处*上标志牌、石碑等
(1)水文动力影响:当水体流经鱼礁区域时,受摩阻影响,垂向 平均流速变化差异均小于0.01m/s。流速基本没有发生改变,对周边的海洋动力环境影响较小。(2)对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的影响:当地潮汐主要以东北、西南向为主。人工鱼礁实施后,鱼礁本身对水体存在阻水效应,礁上流速存在降低,而礁群之间的流速存在增大趋势,因此在鱼礁群区域内,区块内以淤积为主,区块与区块之间以冲刷为主。流经鱼礁区块后的潮流水体含沙量存在明显降低,因此区块东北侧、西南侧也存在一定的冲刷区域。(3)对海水水质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的悬浮泥沙悬浮泥沙的扩散范围仅局限于礁体投放周边的小范围内,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来源于看护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及工作船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上岸处理,不外排。船舶含油废水定期接收上岸委托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故项目污水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不排入区域海域,对区域海洋环境影响较小。(4)大气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船舶尾气,项目工作船舶数量较少,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小,排放的废气可被海面的风迅速扩散、稀释后,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看护船舶尾气及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运营期工作船舶产生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HC、CO、NOX,项目工作船舶数量较少,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小,本项目的运营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5)声环境影响:本项目预制时间较短,且周边距离敏感区较远,预制过程中不会对周边声敏感目标产生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6)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全部统一收集处理。同时,在鱼礁预制过程中,清理模板会产生一定的固体废弃物,这种废弃物需合理处置,不得乱堆乱放。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统一收集,不任意丢弃,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专篇)、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生态保护红线专篇、 (略) 海洋生态保护 (略) 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符合《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略) “三线一单”、符合《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符合《 (略) 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空间专篇(2020-2035年)》、符合《 (略) 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 (略) 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规划(2021-2030年)》及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
(1)人工鱼礁选址合理性:本工程修复区域区为近岸浅水区,岸线平直,水下地形平绥,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内未发现水下滑坡、地陷等不良工程底质现象,场地较为稳定,适宜进行人工礁体工程的建设,地形地貌与工程地质条件适宜工程施工建设。综上所述,场区稳定性良好,适宜于本工程建设。(2)珊瑚礁(青葛片区)选址合理性分析:青葛片区海底最大流速<0.3米/秒,水质宜符合GB3097中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规定,调查海域海水水温变化范围为23.1℃~25.7℃,平均值为23.9℃。青葛区工程原地形地貌属滨海,海浪较小,地势较平坦开阔,场地为珊瑚岩区域,水下地形大部分较平缓,坡度较小,无深沟、深槽等不良地形、地物,不存在危害工程的不良地质作用。场地在勘探深度内,不会产生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勘察深度范围内未发现其他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场地稳定性总体较好。勘区内历史上未发生过强烈地震。总体而言,勘区场地属于较稳定场地。综上所述,本项目海域流速符合珊瑚礁投放要求,自然条件适宜,海水水质优良,历史有珊瑚礁覆盖,因此本项目珊瑚礁礁选址符合要求。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从源头消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了施工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轻施工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运营期本身无污染物排放。总体来说,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悬浮物、噪声等污染物的影响都是短期的,而且均不超过国家有关标准;施工机械车辆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禁止排海,生活污水收集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施工期无须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工程运营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车辆、船舶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SO2、CO、非*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工程运营期间主要的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污染物质主要有石油类、COD、氨氮和TSP等。根据工程分析,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含油污水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本工程运营期间无须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1)施工期:投放作业期间开展跟踪监测,监控悬浮物浓度,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或超出预测范围,及时调整工艺、工期,采取效措施进行水质达标控制。必要时采用防污措施降低鱼礁投放对周围水体的扰动。尽量避开海洋生物产卵繁殖期投放施工。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机械,控制施工机械和设备噪声,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作业。对渔业资源和底栖生物补偿可结合鱼礁区放流综合考虑。预制场施工用地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等;临时弃土区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场地四周尽量植树绿化;施工完成后,应尽快清理场地,并及时恢复植被,避免地面裸露。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交由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船舶采用清洁燃油,加强机械保养,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接收处理。(2)运营期:合理规划和布局鱼礁,优化鱼礁及底播养殖环境。保持鱼礁为水流畅通良好的环境。禁止各种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海洋,及时收集、清运生活垃圾。运营期定期维修检查作业船只,防止可能出现的跑、冒、滴、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运营期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掌握项目区及周边海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密切关注海洋牧场的行业最新动态,积极采纳新技术。(3)珊瑚礁保护措施项目所在的琼海海域,有珊瑚礁生长,位于琼海近岸海域,针对附近的珊瑚礁资源,禁止一切破坏珊瑚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活动。业主单位应加强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船艇含油废水的收集、处理,避免对项目海域内水质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周围海域珊瑚的生长。加强珊瑚礁保护教育,严禁采挖珊瑚和捕捉珊瑚礁生物的行为。严格管理施工和看护船舶,防止船只在珊瑚生长区抛锚。业主单位应做好溢油风险的防范措施。加强营运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的跟踪监测,保护海域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工作人员的珊瑚礁生态意识与保护观念,对施工人员及看护人员的珊瑚礁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大家的珊瑚礁及其生态保护意识。本报告提出了生态保护措施,比较清楚、具体,可以有效执行。通过各项环保工程设施的投入使用和落实执行各项严格、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使拟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对海洋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从而确实有效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建设和海洋资源保护的协调统一。
根据2022年03月02-05水质调查结果表明,除QG26号站无机氮超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QH25和QG26号站活性磷酸盐超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余的监测要素(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铜、铅、锌、镉、总铬、砷和汞)均符合所处海洋功能区划的水质标准要求。调查海域的表层沉积物均符合调查海域海洋功能区划的相关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调查海域总体生物体质量良好;项目区海域浮游植物104多种、浮游动物78种、底栖生物有143种,游泳生物74种。海洋生物种类丰富。该区域内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海洋生物资源品种丰富,适合投放礁体投放。根据2020年《 (略) 级自然保护区琼海片区主要生物资源调查与评估报告》调查结果,项目区无海草床及麒麟菜资源,项目选址避开了海草床、麒麟菜分布区。根据2022年《 (略) 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洋生境修复项目渔业和珊瑚礁本底资源调查》,项目博鳌1、博鳌2和龙湾人工鱼礁投放区无珊瑚礁资源,选择避开了珊瑚分布区,但青葛片区珊瑚增殖礁投放区位于珊瑚礁盘上,海域有造礁石珊瑚群落分布或有造礁石珊瑚生长存活的历史记录,青葛附近海域(7、8调查区)平均活造礁石珊瑚覆盖率6.5%,覆盖率较低,水深-10米左右,最大流速<0.3米/秒,青葛区无造礁石珊瑚敌害生物,大型海藻覆盖度低,调查观察到白化珊瑚较少,死珊瑚覆盖率低。青葛用海区有珊瑚礁分布。
根据本项目的性质、施工工艺、自然条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事故风险主要来自二个方面:(1)建设施工期间,投礁使得大量的悬浮物入海,造成本海区的海水水质下降,使得海洋沉积物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船舶发生事故而导致的溢油风险,以及违规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环境风险。就本工程的建设内容、施工条件和规划的营运项目,造成此类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一方面,由于自然风险诸如上述提到的热带气旋、风暴潮等造成施工期施工船舶的沉没,或营运期大型船舶的倾覆,从而导致溢油等环境事故。另一方面,是包括施工期施工船舶和服务期管理失误造成的环境事故。
本工程的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制定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编制了公众参与调查说明。至今,没有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未接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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