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秀娜等3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商品住房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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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秀娜等3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商品住房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方案的批复

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秀娜等3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商品住房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方案的批复平政函〔2022〕274号
2022-12-27 09:27来源: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黄秀娜等3户(2022年第26批)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商品住房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的请示》(平自然资报〔2022〕750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黄秀娜等3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商品住房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方案》,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秀娜等3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商品住房交易

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方案


序号

受让人

土地
坐落

房屋类型

已购住房产权面积(㎡)

楼幢总层数

权属证号

转让人

原宗地情况

分摊土地面积(㎡)

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元∕㎡)

标定地价
(元/㎡)

缴纳比例(%)

补交出让金

原使
用权人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号

使用权类型

用途

总额(元)

单价(元/㎡)

1

黄秀娜

平南街道罗合社区小历地段东方家园B区03幢7层3单元*号

经济适用住房

92.36

18

桂(2017)平南县不动产权第*号

黄秀娜

(略) 津 (略)

平国用(2012)第*号、平国用(2016)第*号

划拨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城镇住宅

5.13

县城区三级896

1314.24

10

674

131.38

2

蓝锦铭

平南街道六十米工业大道(东方花园1号楼1-703号)

经济适用住房

87.79

11

平南房权证平南字第*号

蓝锦铭

广西壮乡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平国用(2010)第*号

划拨

(住宅)
经济适用房用地

7.98

县城区三级896

1314.77

10

1049

131.45

3

李藤芳
韦祖钦

平南街道罗冲桥( (略) 场B幢401号)

商品住房

111.39

7

平房权证统字第*号

李藤芳
韦祖钦

平南县地产开发

公司

平国用(1998)字第*号

划拨

商业

15.91

县城区二级1430

2096.45

40

13342

838.59

说明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 (略) 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贵政办通〔2022〕20号规定


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秀娜等3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商品住房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方案的批复平政函〔2022〕274号
2022-12-27 09:27来源: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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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黄秀娜等3户(2022年第26批)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商品住房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的请示》(平自然资报〔2022〕750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黄秀娜等3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商品住房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方案》,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秀娜等3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商品住房交易

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方案


序号

受让人

土地
坐落

房屋类型

已购住房产权面积(㎡)

楼幢总层数

权属证号

转让人

原宗地情况

分摊土地面积(㎡)

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元∕㎡)

标定地价
(元/㎡)

缴纳比例(%)

补交出让金

原使
用权人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号

使用权类型

用途

总额(元)

单价(元/㎡)

1

黄秀娜

平南街道罗合社区小历地段东方家园B区03幢7层3单元*号

经济适用住房

92.36

18

桂(2017)平南县不动产权第*号

黄秀娜

(略) 津 (略)

平国用(2012)第*号、平国用(2016)第*号

划拨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城镇住宅

5.13

县城区三级896

1314.24

10

674

131.38

2

蓝锦铭

平南街道六十米工业大道(东方花园1号楼1-703号)

经济适用住房

87.79

11

平南房权证平南字第*号

蓝锦铭

广西壮乡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平国用(2010)第*号

划拨

(住宅)
经济适用房用地

7.98

县城区三级896

1314.77

10

1049

131.45

3

李藤芳
韦祖钦

平南街道罗冲桥( (略) 场B幢401号)

商品住房

111.39

7

平房权证统字第*号

李藤芳
韦祖钦

平南县地产开发

公司

平国用(1998)字第*号

划拨

商业

15.91

县城区二级1430

2096.45

40

13342

838.59

说明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 (略) 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贵政办通〔2022〕20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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