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三类人员”
第二批“三类人员”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2〕43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核山西 (略) 等25家企业110人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山西长治 (略) 等7家公司31人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 (略) 等8家企业31人符合“三类人员”(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山西 (略) 3人符合“三类人员”(遗失补办)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共计175人。(详见附表)
联系电话:0355-*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中心3楼E07窗口
特此公告。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6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2〕43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核山西 (略) 等25家企业110人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山西长治 (略) 等7家公司31人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 (略) 等8家企业31人符合“三类人员”(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山西 (略) 3人符合“三类人员”(遗失补办)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共计175人。(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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