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王和南断层以南采区)拟作出的建设
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王和南断层以南采区)拟作出的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环评排污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 (略) 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王和南断层以南采区)
建设地点: (略) 沁源县王和镇后沟村、神灵村一带
建设单位:山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 (略) 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王和南断层以南采区)位于晋中煤炭基地汾西矿区内,行政 (略) 沁源县王和镇管辖。井田面积为8.0331km2,设计开采6、9+10、10下、11号煤层,全井田剩余服务年限17.13年,其中王和南断层以南采区剩余服务年限为7.4年。矿井属低瓦斯矿井。该项目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及井筒、风井场地及回风立井,利用现有地面生产系统、给排水供电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等,并新建矸石井下充填系统。项目总投资13837.37万元,环保投资19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国家Ⅱ级公益林、耕地(基本农田)等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对井田范围内的居民点、工业场地等地面建筑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
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矿井水利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调节+一体化处理装置+石英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100m3/h),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等,剩余废水经深度处理(处理能力20m3/h)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含盐量低于1000mg/L后外排。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A/O2+砂滤+活性炭吸附+反渗透+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5m3/h,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利用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三)落实大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暖期工业场地供热及井筒防冻采用2台8t/h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装置,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标准限值要求,风井场地供热采用电采暖,浴室采用空气能热泵。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破碎、筛分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新建矸石充填系统,掘进矸石不出井,手选矸石暂存于全封闭矸石仓,采用胶轮车经副井运至井下,矸石全部用于充填废弃巷道;矸石充填系统未建成前,矸石依托沁源梗阳煤矿填沟造地项目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原煤出井后全部送矿井配套选煤厂和梗阳集团麦地掌煤矿洗煤厂进行洗选,洗选后的产品通过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送至梗阳集团作为炼焦用煤。
(四)落实项目“以新带老”环境整改措施。尽快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确保矸石全部综合利用。尽快完成危废间的改造工程、筛分车间除尘系统的改造工程、风井场地隔声罩安装工程,做好现有地表沉陷区裂缝、原有封场矸石的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及排水系统建设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1、 2021年11月3日在长治日报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5日在在长治日报网站上对本项目进行公示进行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2022年3月15日、3月18日建设单位在长治日报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5日,建设单位在王和镇、后沟村、后军家沟村张贴公告,以上村庄位于本项目周边张贴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2年10月17日,建设单位在长治日报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环评排污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 (略) 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王和南断层以南采区)
建设地点: (略) 沁源县王和镇后沟村、神灵村一带
建设单位:山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 (略) 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王和南断层以南采区)位于晋中煤炭基地汾西矿区内,行政 (略) 沁源县王和镇管辖。井田面积为8.0331km2,设计开采6、9+10、10下、11号煤层,全井田剩余服务年限17.13年,其中王和南断层以南采区剩余服务年限为7.4年。矿井属低瓦斯矿井。该项目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及井筒、风井场地及回风立井,利用现有地面生产系统、给排水供电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等,并新建矸石井下充填系统。项目总投资13837.37万元,环保投资19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国家Ⅱ级公益林、耕地(基本农田)等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对井田范围内的居民点、工业场地等地面建筑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
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矿井水利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调节+一体化处理装置+石英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100m3/h),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等,剩余废水经深度处理(处理能力20m3/h)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含盐量低于1000mg/L后外排。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A/O2+砂滤+活性炭吸附+反渗透+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5m3/h,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利用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三)落实大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暖期工业场地供热及井筒防冻采用2台8t/h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装置,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标准限值要求,风井场地供热采用电采暖,浴室采用空气能热泵。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破碎、筛分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新建矸石充填系统,掘进矸石不出井,手选矸石暂存于全封闭矸石仓,采用胶轮车经副井运至井下,矸石全部用于充填废弃巷道;矸石充填系统未建成前,矸石依托沁源梗阳煤矿填沟造地项目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原煤出井后全部送矿井配套选煤厂和梗阳集团麦地掌煤矿洗煤厂进行洗选,洗选后的产品通过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送至梗阳集团作为炼焦用煤。
(四)落实项目“以新带老”环境整改措施。尽快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确保矸石全部综合利用。尽快完成危废间的改造工程、筛分车间除尘系统的改造工程、风井场地隔声罩安装工程,做好现有地表沉陷区裂缝、原有封场矸石的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及排水系统建设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1、 2021年11月3日在长治日报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5日在在长治日报网站上对本项目进行公示进行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2022年3月15日、3月18日建设单位在长治日报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5日,建设单位在王和镇、后沟村、后军家沟村张贴公告,以上村庄位于本项目周边张贴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2年10月17日,建设单位在长治日报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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