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21日拟对林州市合鑫铸业有限公司高温高压发电机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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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月21日拟对林州市合鑫铸业有限公司高温高压发电机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高温高压发电机组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北路与致远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厦一楼111室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
(略) (略) 高温高压发电机组改造项目 | (略) (略) 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 (略) (略) | 河南 (略) | 拟现由于原有发电机组为中温中压,且设备老化,发电效率低,无法满足当前要求。经过对同行业自备电厂考察的结果,公司拟对现有自备电厂进行技术改造,拆除现有燃气锅炉 20t/h、35t/h 两台,及配套 3MW、6MW 汽轮机及发电及机组两套,新建一台 60t/h 燃气锅炉,及一套 15MW 高温高压汽轮机及发电机组,在不增加燃料的情况下提高发电效率 44.7%,预计年发电量7903.89 万度。 | (1)废气:电厂废气主要为发电锅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有两台锅炉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电厂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能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的“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 10mg/m3、氮氧化物 50mg/m3(现有锅炉)”的限值要求,但氮氧化物不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的“氮氧化物 30mg/m3(新建锅炉)”的限值要求,不能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 (2)废水:现有电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水温、pH、COD、SS 及盐分,水质较好,产生量约为 14520m3/a,直接排入厂内 5500m3净循环水池内,用于厂内洒水抑尘及绿化,不外排。 (3)噪声:现有电厂噪声来源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公司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昼间 65dB(A)、夜间 55dB(A)”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4)固废:电厂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制软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膜组件,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以及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膜组件为一般固废,产生量0.42t/3a,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间700㎡,外运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为一般固废,产生量约 150t/a,暂存于脱硫石膏库200㎡,回用高炉炼铁生产,不外排;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产生量 0.1t/a,暂存于厂内危废间20㎡,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
关于2023年1月21日拟对林州市合鑫铸业有限公司高温高压发电机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高温高压发电机组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北路与致远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厦一楼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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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
(略) (略) 高温高压发电机组改造项目 | (略) (略) 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 (略) (略) | 河南 (略) | 拟现由于原有发电机组为中温中压,且设备老化,发电效率低,无法满足当前要求。经过对同行业自备电厂考察的结果,公司拟对现有自备电厂进行技术改造,拆除现有燃气锅炉 20t/h、35t/h 两台,及配套 3MW、6MW 汽轮机及发电及机组两套,新建一台 60t/h 燃气锅炉,及一套 15MW 高温高压汽轮机及发电机组,在不增加燃料的情况下提高发电效率 44.7%,预计年发电量7903.89 万度。 | (1)废气:电厂废气主要为发电锅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有两台锅炉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电厂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能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的“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 10mg/m3、氮氧化物 50mg/m3(现有锅炉)”的限值要求,但氮氧化物不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的“氮氧化物 30mg/m3(新建锅炉)”的限值要求,不能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 (2)废水:现有电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水温、pH、COD、SS 及盐分,水质较好,产生量约为 14520m3/a,直接排入厂内 5500m3净循环水池内,用于厂内洒水抑尘及绿化,不外排。 (3)噪声:现有电厂噪声来源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公司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昼间 65dB(A)、夜间 55dB(A)”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4)固废:电厂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制软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膜组件,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以及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膜组件为一般固废,产生量0.42t/3a,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间700㎡,外运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为一般固废,产生量约 150t/a,暂存于脱硫石膏库200㎡,回用高炉炼铁生产,不外排;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产生量 0.1t/a,暂存于厂内危废间20㎡,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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