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实验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实验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4-*
传真:0514-*
通讯地址:扬子江北路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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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2109-321000-89-01-*
关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实验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生态科技新城实验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在生态科技新城曙光路以西,汇智路以东,韩许河路以北,裔王路以 (略) 生态科技新城实验中学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5759.7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41876.31平方米,配套建设300米环形标准田径运动场、3片室外篮球场、2个排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地和设施,同步实施给排水、强弱电、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10轨30班初级中学教学能力。根据你单 (略) 宏宇 (略) 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淋洒现场道路,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现场须做好防雨措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二)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通过施工现场围闭、场地硬化、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冲洗、堆土遮盖以及优化设备选型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实验室挥发性试剂的使用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减少无组织扩散。
(三)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施工机械;对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
(四)合理处置施工期各类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统一收集,做到日产日清。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生活垃圾、食堂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实验室废物、医务室废物须在危废暂存区规范储存,定期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规定,你公司应落实分类分区管理要求,加强管理并做好过程防控措施,危废暂存区、实验室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对项目及周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六)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储备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保障环境安全。
三、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四、企业是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对本项目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加强现场环境监管。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科技新城应生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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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实验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生态科技新城实验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在生态科技新城曙光路以西,汇智路以东,韩许河路以北,裔王路以 (略) 生态科技新城实验中学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5759.7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41876.31平方米,配套建设300米环形标准田径运动场、3片室外篮球场、2个排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地和设施,同步实施给排水、强弱电、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10轨30班初级中学教学能力。根据你单 (略) 宏宇 (略) 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淋洒现场道路,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现场须做好防雨措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二)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通过施工现场围闭、场地硬化、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冲洗、堆土遮盖以及优化设备选型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实验室挥发性试剂的使用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减少无组织扩散。
(三)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施工机械;对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
(四)合理处置施工期各类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统一收集,做到日产日清。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生活垃圾、食堂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实验室废物、医务室废物须在危废暂存区规范储存,定期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规定,你公司应落实分类分区管理要求,加强管理并做好过程防控措施,危废暂存区、实验室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对项目及周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六)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储备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保障环境安全。
三、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四、企业是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对本项目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加强现场环境监管。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科技新城应生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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