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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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0kV送出工程

天津华 (略)

起点为在建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

站,终点为现状板桥

500kV 变电站。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新建500kV架空线路全长18.141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本期用一侧,预留一侧,导地线挂齐)路径长17.701km、新建同塔双回单侧挂线路径长0.44km;新建铁塔47基。线 (略) 滨海新区大沽街、古林街和津南区小站镇、葛沽镇。其中位于滨海新区的路径长度9.366km,采用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本期用一侧,预留一侧,导地线挂齐);位于津南区的路径长度8.775km,其中同塔双回单侧挂线路径长0.44km,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本期用一侧,预留一侧,导地线挂齐)路径长8.335km。

施工期:(1)施工前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从施工临时占地、施工队*进场、施工机械准备、临时设施、植被恢复施工工序,制定工程详细施工进度,从组织上落实进度控制责任制,保证施工进度。

(2)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减小开挖量,减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面积。

(3)线路走廊清理应由熟悉施工段区域内自然状况、施工技术要求的人员带队进行,缩小施工作业范围。

(4)对于施工作业带内的植被,除施工场地需要全部清除植被的部分外,其他部分应保留原来植被。坚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范围内滥砍乱伐、过量采伐等不良施工方式,保护和培育植被。

(5)施工车辆、人员活动等不得越过施工作业带,以减少人为的植物碾压及破坏。

(6)禁止在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范围内设置取土场用于本工程建设;现场施工作业机械应划定活动范围,不得在线路用地范围以外地方作业。

(7)施工开挖的土方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暂时未回填的土方应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层土回填至表层,以利于植被的恢复作业。

(8)施工结束后,全面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彻底清除施工废弃杂物,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原始地貌。

运营期:(1)对施工便道、牵张场地,尤其是生态敏感目标内的施工便道与牵张场地,结合当地有关计划,明确生态保护与恢复后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的措施,提高施工期措施的效果。

(2)强化对线路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禁止滥采滥伐,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3)对位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段线路的进出生态区域位置设置明显的标示,防治随意踩踏。

(4)加强对线路维护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如在工程周围遇到鸟巢、雏鸟和野生动物,需在林业部门和环保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安置。

(5)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遭破坏的设施。

(报告书填写)

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0kV送出工程

天津华 (略)

起点为在建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

站,终点为现状板桥

500kV 变电站。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新建500kV架空线路全长18.141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本期用一侧,预留一侧,导地线挂齐)路径长17.701km、新建同塔双回单侧挂线路径长0.44km;新建铁塔47基。线 (略) 滨海新区大沽街、古林街和津南区小站镇、葛沽镇。其中位于滨海新区的路径长度9.366km,采用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本期用一侧,预留一侧,导地线挂齐);位于津南区的路径长度8.775km,其中同塔双回单侧挂线路径长0.44km,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本期用一侧,预留一侧,导地线挂齐)路径长8.335km。

施工期:(1)施工前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从施工临时占地、施工队*进场、施工机械准备、临时设施、植被恢复施工工序,制定工程详细施工进度,从组织上落实进度控制责任制,保证施工进度。

(2)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减小开挖量,减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面积。

(3)线路走廊清理应由熟悉施工段区域内自然状况、施工技术要求的人员带队进行,缩小施工作业范围。

(4)对于施工作业带内的植被,除施工场地需要全部清除植被的部分外,其他部分应保留原来植被。坚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范围内滥砍乱伐、过量采伐等不良施工方式,保护和培育植被。

(5)施工车辆、人员活动等不得越过施工作业带,以减少人为的植物碾压及破坏。

(6)禁止在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范围内设置取土场用于本工程建设;现场施工作业机械应划定活动范围,不得在线路用地范围以外地方作业。

(7)施工开挖的土方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暂时未回填的土方应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层土回填至表层,以利于植被的恢复作业。

(8)施工结束后,全面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彻底清除施工废弃杂物,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原始地貌。

运营期:(1)对施工便道、牵张场地,尤其是生态敏感目标内的施工便道与牵张场地,结合当地有关计划,明确生态保护与恢复后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的措施,提高施工期措施的效果。

(2)强化对线路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禁止滥采滥伐,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3)对位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段线路的进出生态区域位置设置明显的标示,防治随意踩踏。

(4)加强对线路维护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如在工程周围遇到鸟巢、雏鸟和野生动物,需在林业部门和环保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安置。

(5)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遭破坏的设施。

(报告书填写)

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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