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乡村单元(PDLGJY05)、大河乡村单元(PDLGJY06)专项编制》(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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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乡村单元(PDLGJY05)、大河乡村单元(PDLGJY06)专项编制》(草案)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现对《 (略) 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乡村单元(PDLGJY05)、大河乡村单元(PDLGJY06)专项编制》草案开展公示。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3年02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来信请备注“《 (略) 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乡村单元(PDLGJY05)、大河乡村单元(PDLGJY06)专项编制》

公示反馈意见”。

规划名称:《 (略) 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乡村单元(PDLGJY05)、大河乡村单元(PDLGJY06)专项编制》

公示时间: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2月17日

邮件地址: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传真:*

邮政编码:*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欣河乡村单元项目调整范围,用地约0.43公顷。同时,考虑到区域指标平衡的需要,将大河乡村单元平衡地块范围纳入调整范围,用地约2.59公顷,合计调整范围用地约3.02公顷。

二、主要调整内容

(略) 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需要,依托欣河村产业资源禀赋, (略) 、烟墩骑驿、清美鲜家、欣水乐园、铁桥乐渔等5处乡村振兴配套用地,共计新增商业设施用地(C2)面积约0.43公顷。新增地块容积率1.6,建筑限高18米。

为平衡新增用地指标,同步优化大河乡村单元03-01地块布局,调出商业设施用地(C2)面积约0.44公顷。调整后,商业设施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总量略有减少。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现对《 (略) 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乡村单元(PDLGJY05)、大河乡村单元(PDLGJY06)专项编制》草案开展公示。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3年02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来信请备注“《 (略) 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乡村单元(PDLGJY05)、大河乡村单元(PDLGJY06)专项编制》

公示反馈意见”。

规划名称:《 (略) 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乡村单元(PDLGJY05)、大河乡村单元(PDLGJY06)专项编制》

公示时间: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2月17日

邮件地址: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传真:*

邮政编码:*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欣河乡村单元项目调整范围,用地约0.43公顷。同时,考虑到区域指标平衡的需要,将大河乡村单元平衡地块范围纳入调整范围,用地约2.59公顷,合计调整范围用地约3.02公顷。

二、主要调整内容

(略) 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需要,依托欣河村产业资源禀赋, (略) 、烟墩骑驿、清美鲜家、欣水乐园、铁桥乐渔等5处乡村振兴配套用地,共计新增商业设施用地(C2)面积约0.43公顷。新增地块容积率1.6,建筑限高18米。

为平衡新增用地指标,同步优化大河乡村单元03-01地块布局,调出商业设施用地(C2)面积约0.44公顷。调整后,商业设施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总量略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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