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韦州镇万头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后的公示
同心县韦州镇万头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后的公示
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同心县韦州镇万头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已收悉,综合专家评审结果,意见如下:
一、本项 (略) 同心县韦州镇万头生猪养殖场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m2,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设计规模100m3/d粪污处理站,采用“格栅+固液分离(采用固液分离机)+调节池+气浮+IC厌氧+生化池(生化接触氧化法)+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39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生态治理。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管理。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扬尘应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粪污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和臭气浓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厂界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用于泼洒抑尘;生产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除臭过程水喷淋装置产生的尾水。废水经管道收集进入粪污处理站,经粪污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出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需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冬季将处理后的水储存至已有储水池(2000m3),储水池满量后由密闭槽罐车运往韦州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管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器械的运行。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优化施工工艺、静压打桩方式、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等措施减少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集水池提升泵、调节池提升泵、空压机、折桨式搅拌机、溶气增压泵、污泥回流泵、搅拌风机、曝气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及 (略) 处理;废建渣运往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渣、污泥、猪粪、药剂包装物和废活性炭。格栅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内,定期委托宁夏 (略) (略) 处置;猪粪暂存于晒粪场内,统一外售处理;药剂包装物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废,袋装集中收集并盛放桶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5、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本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 (略) 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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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同心县韦州镇万头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已收悉,综合专家评审结果,意见如下:
一、本项 (略) 同心县韦州镇万头生猪养殖场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m2,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设计规模100m3/d粪污处理站,采用“格栅+固液分离(采用固液分离机)+调节池+气浮+IC厌氧+生化池(生化接触氧化法)+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39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生态治理。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管理。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扬尘应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粪污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和臭气浓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厂界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用于泼洒抑尘;生产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除臭过程水喷淋装置产生的尾水。废水经管道收集进入粪污处理站,经粪污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出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需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冬季将处理后的水储存至已有储水池(2000m3),储水池满量后由密闭槽罐车运往韦州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管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器械的运行。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优化施工工艺、静压打桩方式、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等措施减少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集水池提升泵、调节池提升泵、空压机、折桨式搅拌机、溶气增压泵、污泥回流泵、搅拌风机、曝气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及 (略) 处理;废建渣运往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渣、污泥、猪粪、药剂包装物和废活性炭。格栅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内,定期委托宁夏 (略) (略) 处置;猪粪暂存于晒粪场内,统一外售处理;药剂包装物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废,袋装集中收集并盛放桶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5、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本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 (略) 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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