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中科绵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绵阳中科绵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中科绵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17日-2023年01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中科绵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涪城区杨家镇坚堡梁村(原玉皇镇坚堡梁村)
三、建设单位:绵阳中科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中环康源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 (略) 涪城区杨家镇坚堡梁村(原玉皇镇坚堡梁村),拟将园内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含正在建设的二期项目)和垃圾渗滤液处置项目中温厌氧产生的沼气进行资源化利用,本项目设计处理能力35000m3/d(1225万Nm3/a),经净化提 (略) 天然气管网,年产管道燃气735万Nm3(4893.9t/a)、年副产硫磺 36.62吨。
项目总投资3012.39万元,环保投资4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洒水抑尘、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等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的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后排入下游巩家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进行降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等尽量回用,生活垃圾交由中科绵投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垃圾填埋项目处置。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沼气净化装置分离出的杂质气体通过火炬燃烧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分离出的二氧化碳建议灌装后进行工业化利用。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厂区内的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基地内泄洪沟;生产废水在收集池(133m3)内调节后泵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10m3)处理后泵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后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后排入下游巩家沟。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沼气压缩机、天然气压缩机、空压机和一些高、中压泵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音须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或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基地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 (略) 场销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含油废水依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六)严格落实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除重点防渗区外的生产区、库房等为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池、装置设备区进行重点防渗,须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略) 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川投资备【2020-*-45-03-*】FGQB-004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 (略) 涪城区杨家镇坚堡梁村(原玉皇镇坚堡梁村),根据已有的土地使用证(川【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产权证明确该 (略) 现有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略) 总体发展规划。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涪城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传真:0816-*
通讯地址: (略) 临园路东段宇隆大厦6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中科绵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17日-2023年01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中科绵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涪城区杨家镇坚堡梁村(原玉皇镇坚堡梁村)
三、建设单位:绵阳中科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中环康源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 (略) 涪城区杨家镇坚堡梁村(原玉皇镇坚堡梁村),拟将园内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含正在建设的二期项目)和垃圾渗滤液处置项目中温厌氧产生的沼气进行资源化利用,本项目设计处理能力35000m3/d(1225万Nm3/a),经净化提 (略) 天然气管网,年产管道燃气735万Nm3(4893.9t/a)、年副产硫磺 36.62吨。
项目总投资3012.39万元,环保投资4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洒水抑尘、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等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的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后排入下游巩家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进行降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等尽量回用,生活垃圾交由中科绵投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垃圾填埋项目处置。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沼气净化装置分离出的杂质气体通过火炬燃烧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分离出的二氧化碳建议灌装后进行工业化利用。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厂区内的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基地内泄洪沟;生产废水在收集池(133m3)内调节后泵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10m3)处理后泵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后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后排入下游巩家沟。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沼气压缩机、天然气压缩机、空压机和一些高、中压泵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音须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或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基地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 (略) 场销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含油废水依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六)严格落实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除重点防渗区外的生产区、库房等为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池、装置设备区进行重点防渗,须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略) 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川投资备【2020-*-45-03-*】FGQB-004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 (略) 涪城区杨家镇坚堡梁村(原玉皇镇坚堡梁村),根据已有的土地使用证(川【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产权证明确该 (略) 现有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略) 总体发展规划。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涪城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传真:0816-*
通讯地址: (略) 临园路东段宇隆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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