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山支护材料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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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矿山支护材料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

关于矿山支护材料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矿山支护材料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该项目为矿山支护材料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沁水县端氏镇曲堤村山西沁和能源 (略) 工业广场内。该项目占地面积约3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锚杆、锚索喷漆生产线和1条树脂锚固剂自动化生产线,年生产1万支喷漆锚杆、1万支喷漆锚索和165万支树脂锚固剂。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已有厂房建设锚杆、锚索喷漆生产线以及树脂锚固剂自动化生产线,施工期工程主要为石粉仓、危废暂存间、原辅料库的建设以及喷漆设备、锚固剂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项目施工期3个月,施工时间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间将会产生少量施工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和施工期噪声。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喷漆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树脂锚固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以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水污染物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喷漆锚杆、锚索产品,废漆渣,不合格锚固剂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树脂桶、废固化剂桶、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棉纱、废手套,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活性炭以及职工日常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扬尘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期间加强通风。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沉淀池收集后委托沁和能源集团端氏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期噪声经厂区墙壁隔声后,对周围影响较小,评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住宅区时限制车速,减少鸣笛。施工建筑垃圾全部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1)锚杆、锚索喷漆工序有机废气

本项目锚杆、锚索喷漆工序在全封闭喷漆房中进行,对喷漆房整体进行负压抽吸,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喷漆房墙体上方安装排风系统,通过集气管将喷漆房内抽吸的废气全部通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树脂锚固剂生产工序废气

本项目在树脂锚固剂生产线各机组上方设置密闭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过1台袋式除尘器和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对粉尘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原曲堤煤业生活污水处理站沉淀池进行收集,通过污水拉运车拉至山西沁和能源集团端氏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运营期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抽检出的不合格喷漆锚杆、锚索产品因其表面涂有油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锚固剂产品拆包装后返回胶泥搅拌机组重复利用;废漆渣、废树脂桶、废固化剂桶、废油桶、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存放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于成品库中,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设置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结论的要点

1、矿山支护材料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选址合理。

2、本工程在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356-*

地址: (略) 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28日


关于矿山支护材料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矿山支护材料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该项目为矿山支护材料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沁水县端氏镇曲堤村山西沁和能源 (略) 工业广场内。该项目占地面积约3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锚杆、锚索喷漆生产线和1条树脂锚固剂自动化生产线,年生产1万支喷漆锚杆、1万支喷漆锚索和165万支树脂锚固剂。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已有厂房建设锚杆、锚索喷漆生产线以及树脂锚固剂自动化生产线,施工期工程主要为石粉仓、危废暂存间、原辅料库的建设以及喷漆设备、锚固剂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项目施工期3个月,施工时间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间将会产生少量施工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和施工期噪声。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喷漆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树脂锚固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以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水污染物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喷漆锚杆、锚索产品,废漆渣,不合格锚固剂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树脂桶、废固化剂桶、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棉纱、废手套,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活性炭以及职工日常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扬尘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期间加强通风。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沉淀池收集后委托沁和能源集团端氏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期噪声经厂区墙壁隔声后,对周围影响较小,评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住宅区时限制车速,减少鸣笛。施工建筑垃圾全部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1)锚杆、锚索喷漆工序有机废气

本项目锚杆、锚索喷漆工序在全封闭喷漆房中进行,对喷漆房整体进行负压抽吸,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喷漆房墙体上方安装排风系统,通过集气管将喷漆房内抽吸的废气全部通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树脂锚固剂生产工序废气

本项目在树脂锚固剂生产线各机组上方设置密闭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过1台袋式除尘器和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对粉尘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原曲堤煤业生活污水处理站沉淀池进行收集,通过污水拉运车拉至山西沁和能源集团端氏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运营期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抽检出的不合格喷漆锚杆、锚索产品因其表面涂有油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锚固剂产品拆包装后返回胶泥搅拌机组重复利用;废漆渣、废树脂桶、废固化剂桶、废油桶、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存放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于成品库中,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设置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结论的要点

1、矿山支护材料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选址合理。

2、本工程在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356-*

地址: (略) 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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