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中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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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中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港 (略) :

《贵港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该项目位 (略) 港北区大圩镇贵港 (略) 内,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4′15.295″,北纬23°9′54.788″,依托现有工程预留空地进行建设有机肥生产线,该预留空地占地面积为5333.28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购置液压升降发酵翻抛机、双轴高湿物料粉碎机、筛分机、引风机、皮带机、自动包装机,建设料仓、发酵槽、粪便等原料堆放区,形成使用畜禽粪便、秸秆等为原料生产有机肥料的生产线,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10000吨有机肥料。

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扬尘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要采用定期洒水抑尘、清扫尘土、物料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或采取其他减震降噪等有效措施降低建筑噪声污染,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避免噪声扰民。

(二)落实施工期废水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建筑垃圾应合理处置,不能合理处置的建筑垃圾应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弃渣等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项目厂区排水管网。

(四)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畜禽粪便采用密闭槽车运输进厂;生产过程中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或者管道输送形式;原料堆放及发酵过程中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减轻恶臭气体产生;破碎筛分车间、原料仓、发酵槽均采用密闭形式;原料仓及发酵槽车间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送至UV光氧催化除臭系统处理后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在厂区周边定期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厂区西面、南面种植树木净化空气,以减轻厂区四周恶臭气体影响。

(五)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包装袋分类收集 (略) 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纤维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七)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八)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港北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港北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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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 (略) :

《贵港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该项目位 (略) 港北区大圩镇贵港 (略) 内,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4′15.295″,北纬23°9′54.788″,依托现有工程预留空地进行建设有机肥生产线,该预留空地占地面积为5333.28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购置液压升降发酵翻抛机、双轴高湿物料粉碎机、筛分机、引风机、皮带机、自动包装机,建设料仓、发酵槽、粪便等原料堆放区,形成使用畜禽粪便、秸秆等为原料生产有机肥料的生产线,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10000吨有机肥料。

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扬尘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要采用定期洒水抑尘、清扫尘土、物料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或采取其他减震降噪等有效措施降低建筑噪声污染,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避免噪声扰民。

(二)落实施工期废水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浇灌。建筑垃圾应合理处置,不能合理处置的建筑垃圾应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弃渣等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项目厂区排水管网。

(四)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畜禽粪便采用密闭槽车运输进厂;生产过程中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或者管道输送形式;原料堆放及发酵过程中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减轻恶臭气体产生;破碎筛分车间、原料仓、发酵槽均采用密闭形式;原料仓及发酵槽车间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送至UV光氧催化除臭系统处理后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在厂区周边定期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厂区西面、南面种植树木净化空气,以减轻厂区四周恶臭气体影响。

(五)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包装袋分类收集 (略) 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纤维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七)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八)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港北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港北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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