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联源热电有限公司1×70MW+1×30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二连浩特市联源热电有限公司1×70MW+1×30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略) (略) 1×70MW+1×30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 (略) 欧亚国际物流园区内,

(略) (略)

内蒙古中昱 (略)

(略) (略) 1×70MW+1×30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略) (略) 投资建设,项目规划新建1×400t/h高温高压锅炉+1×220t/h高温高压锅炉+1×70MW背压式供热机组+1×30MW背压式供热机组及与之配套的附属系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锅炉炉内加入低氮燃烧器。炉后烟气脱硝方式采用SNCR脱硝工艺,综合脱硝效率≥60%;锅炉脱硫采用炉内喷钙+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工艺,炉内脱硫剂采用生石灰,脱硫效率≥99.3%;除尘采用静电除尘器+高效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99%;煤中含有汞元素,在燃烧过程中会伴随着汞的排放。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888-2018),“火电厂烟气脱硝、除尘和脱硫等环保设施对汞及其化合物有明显的协同脱除效果,平均脱除效率一般可达70%”。本工程锅炉烟气治理措施对汞的协同脱除效率取70%。通过以上措施,可使污染物浓度《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11)表1 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采用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分流制排水系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排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雨水经雨水系统收集至雨水泵房,最终 (略) 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生产废水辅机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蒸汽锅炉排污水、化水处理系统排污水、反冲洗废水全部排入本项目处理能力为70m3的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化学水除盐系统排污水部分回用于动力车间清扫用水、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及车辆清洗用水,剩余部分全部排入处理能力为70m3的工业废水处理站。输煤系统冲洗间水、动力车间清扫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均为断性排水,排入处理能力为8m3/h的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排入回用于封闭干煤棚降尘用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绿化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绿化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废树脂、废旧布袋、生活垃圾、检修废机油等。

本工程灰渣属于Ⅱ类固体废物。厂区灰渣场暂存后,全部运往二连浩特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填埋。化水车间软化水处理系统树脂每6年更换一次,废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暂存。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布袋每 5 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场区暂存。废矿物油收集后放入密封容器内,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运行过程产生的飞灰、废油桶、废机油。主要危险单元包括垃圾处理间、循环污水池、危废暂存间,项目装置布局合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符合相应环境安全内容要求。

项目公众参与内容的工作由建设单位完成,根据企业提供的公众参与相关资料,项目一次网上公示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及公众意见表,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二次公示包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公示内容和公众意见表,分别在当地网站、项目所在地张贴公示、报纸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9日,报纸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及12月28日;两次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25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5日-2023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0479-*(传真)。邮编:*

附件:
意见反馈
*
意见列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略) (略) 1×70MW+1×30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 (略) 欧亚国际物流园区内,

(略) (略)

内蒙古中昱 (略)

(略) (略) 1×70MW+1×30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略) (略) 投资建设,项目规划新建1×400t/h高温高压锅炉+1×220t/h高温高压锅炉+1×70MW背压式供热机组+1×30MW背压式供热机组及与之配套的附属系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锅炉炉内加入低氮燃烧器。炉后烟气脱硝方式采用SNCR脱硝工艺,综合脱硝效率≥60%;锅炉脱硫采用炉内喷钙+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工艺,炉内脱硫剂采用生石灰,脱硫效率≥99.3%;除尘采用静电除尘器+高效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99%;煤中含有汞元素,在燃烧过程中会伴随着汞的排放。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888-2018),“火电厂烟气脱硝、除尘和脱硫等环保设施对汞及其化合物有明显的协同脱除效果,平均脱除效率一般可达70%”。本工程锅炉烟气治理措施对汞的协同脱除效率取70%。通过以上措施,可使污染物浓度《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11)表1 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采用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分流制排水系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排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雨水经雨水系统收集至雨水泵房,最终 (略) 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生产废水辅机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蒸汽锅炉排污水、化水处理系统排污水、反冲洗废水全部排入本项目处理能力为70m3的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化学水除盐系统排污水部分回用于动力车间清扫用水、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及车辆清洗用水,剩余部分全部排入处理能力为70m3的工业废水处理站。输煤系统冲洗间水、动力车间清扫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均为断性排水,排入处理能力为8m3/h的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排入回用于封闭干煤棚降尘用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绿化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绿化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废树脂、废旧布袋、生活垃圾、检修废机油等。

本工程灰渣属于Ⅱ类固体废物。厂区灰渣场暂存后,全部运往二连浩特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填埋。化水车间软化水处理系统树脂每6年更换一次,废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暂存。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布袋每 5 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场区暂存。废矿物油收集后放入密封容器内,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运行过程产生的飞灰、废油桶、废机油。主要危险单元包括垃圾处理间、循环污水池、危废暂存间,项目装置布局合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符合相应环境安全内容要求。

项目公众参与内容的工作由建设单位完成,根据企业提供的公众参与相关资料,项目一次网上公示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及公众意见表,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二次公示包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公示内容和公众意见表,分别在当地网站、项目所在地张贴公示、报纸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9日,报纸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及12月28日;两次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25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5日-2023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0479-*(传真)。邮编:*

附件:
意见反馈
*
意见列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