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沣源名居(二期)项目用地规划拟调整方案的公示
关于沣源名居(二期)项目用地规划拟调整方案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沣源名居(二期)项目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北临周公路,东临祥云路,西侧为沣源名居一期,占地约17.047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沣源名居(二期)项目用地经技术单位论证、专家技术审查,认为该项目规划调整确有必要,拟调整方案有利于民生保障,具有可行性。该项目用地拟调整方案为:
1.用地性质仍为居住用地;
2.容积率由≤2.2调整为≤2.6;
3.建筑密度由≤24%调整为≤20%;
4.沣源名居二期用地设计时,要结合一期现状进行统筹考虑,优化地块布局,完善配套功能;
5.其余指标和要求按照《扶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东大街派出所北侧一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扶自然资函〔2020〕150号)执行。
为便于社会公众参 (略) 规划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拟调整方案在项目现场及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各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联系人:纪玉佳 联系电话:*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9日
相关利害关系人:
沣源名居(二期)项目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北临周公路,东临祥云路,西侧为沣源名居一期,占地约17.047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沣源名居(二期)项目用地经技术单位论证、专家技术审查,认为该项目规划调整确有必要,拟调整方案有利于民生保障,具有可行性。该项目用地拟调整方案为:
1.用地性质仍为居住用地;
2.容积率由≤2.2调整为≤2.6;
3.建筑密度由≤24%调整为≤20%;
4.沣源名居二期用地设计时,要结合一期现状进行统筹考虑,优化地块布局,完善配套功能;
5.其余指标和要求按照《扶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东大街派出所北侧一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扶自然资函〔2020〕150号)执行。
为便于社会公众参 (略) 规划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拟调整方案在项目现场及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各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联系人:纪玉佳 联系电话:*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9日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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