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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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1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8日-2022年1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法制办)

传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让胡路区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略) 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兴牧业小区

(略)

黑龙江易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建设地 (略) (略) 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兴牧业小区。本项目利用原有闲置库房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办公室及1座10㎡危废暂存间,总占地面积6750㎡,建成后年生产收缩套10万套、收缩带500吨。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及食堂油烟。本项目配混、挤出、压延、冷却成型、拉伸以及涂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分切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屋顶排放,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边角废料、收尘、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统 (略) 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边角废料及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防渗、防雨、防泄漏处理。


(略) 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1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8日-2022年1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法制办)

传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让胡路区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略) 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兴牧业小区

(略)

黑龙江易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建设地 (略) (略) 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兴牧业小区。本项目利用原有闲置库房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办公室及1座10㎡危废暂存间,总占地面积6750㎡,建成后年生产收缩套10万套、收缩带500吨。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及食堂油烟。本项目配混、挤出、压延、冷却成型、拉伸以及涂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分切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屋顶排放,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边角废料、收尘、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统 (略) 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边角废料及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防渗、防雨、防泄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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