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大山冲采石场年产90万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大山冲采石场年产90万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报送的《 (略) 娄星区水洞底镇大山冲采石场年产90万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娄星区水洞底镇大山冲采石场年产90万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水洞底镇石脚村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宇鸿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投资5000 (略) 娄星区水洞底镇石脚 (略) 娄星区水洞底镇大山冲采石场年产90万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广场的改造,调整矿区面积为0.1285km2,准采标高+264~+158m,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规模为年生产90万吨石灰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扩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工业广场的改造和配套环保设备的安装,施工基本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项目施工期短,施工工程量少,只要加强管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开采粉尘、爆破废气、堆土扬尘、装卸粉尘、破碎加工线粉尘和运输扬尘。开采区采取洒水抑尘、湿法爆破、堆土场、卸料口洒水抑尘;一破布置在半封闭厂房,采取喷淋洒水抑尘,二破及筛分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运输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台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穿孔冷却水、抑尘用水、车辆清洗用水和初期雨水。穿孔冷却水和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车辆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及运输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设置装药量、控制车速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除尘灰及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剥离表土及沉淀池污泥堆存于堆土场内,作矿山露采过程中及后期生态修复复垦用;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 (略) 腾 (略) 进行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报送的《 (略) 娄星区水洞底镇大山冲采石场年产90万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娄星区水洞底镇大山冲采石场年产90万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水洞底镇石脚村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宇鸿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投资5000 (略) 娄星区水洞底镇石脚 (略) 娄星区水洞底镇大山冲采石场年产90万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广场的改造,调整矿区面积为0.1285km2,准采标高+264~+158m,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规模为年生产90万吨石灰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扩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工业广场的改造和配套环保设备的安装,施工基本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项目施工期短,施工工程量少,只要加强管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开采粉尘、爆破废气、堆土扬尘、装卸粉尘、破碎加工线粉尘和运输扬尘。开采区采取洒水抑尘、湿法爆破、堆土场、卸料口洒水抑尘;一破布置在半封闭厂房,采取喷淋洒水抑尘,二破及筛分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运输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台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穿孔冷却水、抑尘用水、车辆清洗用水和初期雨水。穿孔冷却水和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车辆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及运输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设置装药量、控制车速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除尘灰及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剥离表土及沉淀池污泥堆存于堆土场内,作矿山露采过程中及后期生态修复复垦用;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 (略) 腾 (略) 进行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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