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鹏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可降解塑料袋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长沙鹏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可降解塑料袋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可降解塑料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县黄兴镇蓝天新村长冲组98号 |
建设单位 | 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安环 (略) |
项目概况 | 长 (略) 成立于2022年8月18日, (略) 长沙县黄兴镇蓝天新村长冲组98号(东经:113°10′10.07″,北纬:28°6′10.70″),主要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膜材料的生产、销售;包装材料销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吨可降解塑料袋。总投资4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现有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花卉、苗木、蔬菜施肥。 因此项目所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吹膜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并配套设置风量为30000m3/h 的风机,项目生产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不合格半成品及废边角料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后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标准的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办公及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能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0日-2月1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月20日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可降解塑料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县黄兴镇蓝天新村长冲组98号 |
建设单位 | 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安环 (略) |
项目概况 | 长 (略) 成立于2022年8月18日, (略) 长沙县黄兴镇蓝天新村长冲组98号(东经:113°10′10.07″,北纬:28°6′10.70″),主要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膜材料的生产、销售;包装材料销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吨可降解塑料袋。总投资4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现有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花卉、苗木、蔬菜施肥。 因此项目所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吹膜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并配套设置风量为30000m3/h 的风机,项目生产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不合格半成品及废边角料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后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标准的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办公及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能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0日-2月1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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