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峰辉铸造有限公司年产减速机壳5000吨、水泵壳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峰辉铸造有限公司年产减速机壳5000吨、水泵壳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峰辉铸造有限公司年产减速机壳5000吨、水泵壳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减速机壳5000吨、水泵壳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地址: (略) 天元区珠江南路509号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减速机壳5000吨、水泵壳50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天元区雷打石镇公道居委会101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天元区雷打石镇公道居委会101号,从事减速机壳和水泵壳生产,租赁厂区总建筑面积3200m2,其中生产区2800m2,办公生活区400m2,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区以及配套办公生活区,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及固废暂存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雷打石镇老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雷打石镇老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炼废气、浇注废气、砂处理废气、制芯废气、抛丸打磨废气、原料装卸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熔炼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依托奔鹿瓷厂已有6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浇注废气和制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奔鹿瓷厂已有6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经上述措施后颗粒物和无组织VOCS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中其他行业规定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有熔炼炉渣、废砂、不合格铸件、布袋收集的粉尘和磁选废物,其中熔炼炉渣、废砂、布袋收集的粉尘(除砂处理废气)和磁选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铸件收集后全部回炉重现熔炼,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砂处理工序;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和废机油经分类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株洲峰辉铸造有限公司年产减速机壳5000吨、水泵壳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减速机壳5000吨、水泵壳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地址: (略) 天元区珠江南路509号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减速机壳5000吨、水泵壳50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天元区雷打石镇公道居委会101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天元区雷打石镇公道居委会101号,从事减速机壳和水泵壳生产,租赁厂区总建筑面积3200m2,其中生产区2800m2,办公生活区400m2,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区以及配套办公生活区,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及固废暂存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雷打石镇老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雷打石镇老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炼废气、浇注废气、砂处理废气、制芯废气、抛丸打磨废气、原料装卸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熔炼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依托奔鹿瓷厂已有6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浇注废气和制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奔鹿瓷厂已有6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经上述措施后颗粒物和无组织VOCS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中其他行业规定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有熔炼炉渣、废砂、不合格铸件、布袋收集的粉尘和磁选废物,其中熔炼炉渣、废砂、布袋收集的粉尘(除砂处理废气)和磁选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铸件收集后全部回炉重现熔炼,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砂处理工序;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和废机油经分类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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