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入读高校制药类专业贫困学生助学金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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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入读高校制药类专业贫困学生助学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助力临泉县教育振兴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助学金项目,用于资助全县入读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的贫困学生,旨在改善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为制药类事业培养更多的人才。

二、资助条件和对象

(一)申请贫困学生助学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成绩优秀。

(二)资助对象

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的本县户籍贫困学生。

1.优先满足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关注“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及时将其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

2.助学金项目如有资金结余,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以作为资助对象。包括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或失业等情况。

三、资助方式

入读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的贫困学生助学金项目为一次性资助(以前已享受的不再重复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本科5000元,专科3000元。助学金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代理银行直接打入受助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中。发放时间为每年秋季开学后的第二个月。

四、资助名额

(一)每学年拟受资助的学生数量为100人,分别是本科60人,专科40人;助学金共计50万元(具体资助名额和金额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享受资助的学生提供以下信息:

1、学生在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就读证明。2、高校和本人联系电话。3、学生本人银行卡信息。

上述三项信息无论是否变化,请学生本人务必于9月30日前将确认信息( (略) 系公章)*@*26.com,以免影响后期助学金的发放。

五、资助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相关部门贫困证明或学生承诺书,填写《临泉县20XX年入读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贫困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中需学生本人签字并书面个人承诺,表格填写要求准确、详细、清楚,粘贴本人一寸照片。

2.学校认定。学校资助工作负责人对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进行核实,核实确认后,填写《临泉县XX年入读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贫困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汇总后上报临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教育局审核。由临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拟受助学生申请资料,并在临泉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 建档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临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生名单,连同申请材料统一建档,签字盖章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 学校上报的资料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不给予补报,资助名额自动作废。

4.上报资料和时间。各高中阶段学校务必于每年8月25日前,上报受助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相关部门贫困证明及申请表一份。邮箱:*@*26.com,联系人:李凯,联系电话:0558-*。

六、资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资金发放

贫困学生助学金于本年10月底前打卡发放。受赠方为捐赠方单位出具专门票据。临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专人根据贫困学生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代理银行打卡发放至贫困学生个人账户,并对发放情况做好统计,以便于检查。

(二)资金管理

临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切实加强管理,积极会同局财审股认真做好贫困学生助学金的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贫困学生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列入贫困学生助学金奖励对象的在校就读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贫困学生助学金奖励资格:

1.退学者;

2.有违纪被学校处分或违法者;

3.相关材料弄虚作假者;

4.其他情形。

被取消贫困学生助学金奖励资格的学生,停发其助学金后不再评审。

(三)资金监督

各高中阶段学校和县教育局财审股、资助中心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实施方案之规定,对贫困学生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一、指导思想

为助力临泉县教育振兴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助学金项目,用于资助全县入读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的贫困学生,旨在改善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为制药类事业培养更多的人才。

二、资助条件和对象

(一)申请贫困学生助学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成绩优秀。

(二)资助对象

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的本县户籍贫困学生。

1.优先满足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关注“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及时将其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

2.助学金项目如有资金结余,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以作为资助对象。包括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或失业等情况。

三、资助方式

入读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的贫困学生助学金项目为一次性资助(以前已享受的不再重复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本科5000元,专科3000元。助学金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代理银行直接打入受助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中。发放时间为每年秋季开学后的第二个月。

四、资助名额

(一)每学年拟受资助的学生数量为100人,分别是本科60人,专科40人;助学金共计50万元(具体资助名额和金额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享受资助的学生提供以下信息:

1、学生在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就读证明。2、高校和本人联系电话。3、学生本人银行卡信息。

上述三项信息无论是否变化,请学生本人务必于9月30日前将确认信息( (略) 系公章)*@*26.com,以免影响后期助学金的发放。

五、资助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相关部门贫困证明或学生承诺书,填写《临泉县20XX年入读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贫困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中需学生本人签字并书面个人承诺,表格填写要求准确、详细、清楚,粘贴本人一寸照片。

2.学校认定。学校资助工作负责人对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进行核实,核实确认后,填写《临泉县XX年入读高校制药类相关专业贫困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汇总后上报临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教育局审核。由临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拟受助学生申请资料,并在临泉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 建档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临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生名单,连同申请材料统一建档,签字盖章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 学校上报的资料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不给予补报,资助名额自动作废。

4.上报资料和时间。各高中阶段学校务必于每年8月25日前,上报受助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相关部门贫困证明及申请表一份。邮箱:*@*26.com,联系人:李凯,联系电话:0558-*。

六、资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资金发放

贫困学生助学金于本年10月底前打卡发放。受赠方为捐赠方单位出具专门票据。临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专人根据贫困学生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代理银行打卡发放至贫困学生个人账户,并对发放情况做好统计,以便于检查。

(二)资金管理

临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切实加强管理,积极会同局财审股认真做好贫困学生助学金的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贫困学生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列入贫困学生助学金奖励对象的在校就读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贫困学生助学金奖励资格:

1.退学者;

2.有违纪被学校处分或违法者;

3.相关材料弄虚作假者;

4.其他情形。

被取消贫困学生助学金奖励资格的学生,停发其助学金后不再评审。

(三)资金监督

各高中阶段学校和县教育局财审股、资助中心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实施方案之规定,对贫困学生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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