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911)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江苏省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磋商采购公告(SZHYS2023-XC-C-001)
(57911)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江苏省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磋商采购公告(SZHYS2023-XC-C-001)
项目概况
(略) 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YS2023-XC-C-001号
2、项目名称: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
5、采购需求:
5.1服务内容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 (略) 有关部门、 (略)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决策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22年6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略) 级旅游度假区管理,促进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休闲度假需求。同时管理办法中明确:第九条 省级旅游度假区应同步开展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省生态 (略) 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召集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总体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省政府关于同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的批复》(苏政复[2022]5号)也提出“需要认真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2)服务范围:
本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本次规划范围北至望虞河,南至望东路——御亭路一线,西至北太湖大道(太湖岸线),东至京杭大运河,主要包括望亭镇镇西、镇中两大片区。规划总面积17.9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划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总体目标:以良好的湖滨和乡村风光为基底,将规划区打造成为融生态教育、农事体验、怡情康养、品质休闲、科技教育、生活服务、商务拓展等功能于一体,服务与设施一流、参与性和体验性极高的高质量生态康养型乡村旅游度假区。
(3)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编制《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 (略) 生态环境厅申请审查获得审查意见。
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包括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环境检测、规划协调、专家评审等各项内容。
5.2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编制成果,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的质量负责。
(2)业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编制完成《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最终审查意见。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文本文件6套,电子文件光盘1份。
1)编制深度要求: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相关规范。
2)成果要求:编制单位应提交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深度要求的《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书》还应包括必要的说明及基础资料汇编以及编制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图件。
(3)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外,应同时提交规划环评评价相关的各类工作方案、技术报告;
2)响应单位负责本项目环境调查、基础资料收集、文件编制等相关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报批;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采购项目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最终审查意见止。在规划等基础资料到位后,9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180日历天内获得审查意见。
(4)项目组人员要求:
在项目实施期间,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组建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不低于5名,在项目通过验收前,未经*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具体应根据*方要求安排现场驻场工作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
(二)地点: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三)方式:网上获取
1、供应商注册。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证书。详见《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响应)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网上询问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6、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7、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400-166-2366
(2)CA办理及咨询:0512-*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
咨询电话:*
(4)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
咨询电话:*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
信息管理部:0512-*
8、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3点3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相城区采莲路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9日13点3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相城区采莲路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注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CA证书,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注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 (略) 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对应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解密成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0512-*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项目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的,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相城区望亭镇明珠广场
联系方式:0512-*(顾唯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合 (略)
地址: (略) 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C座505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逸/胡欢/吴雯瑜/陈佳慧
电话:0512-*
苏州合 (略)
2023年1月2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23年度(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评报告的编制, (略) 生态环境厅的审查 | 75.0000 | 2023年01月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05日
项目概况
(略) 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YS2023-XC-C-001号
2、项目名称: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
5、采购需求:
5.1服务内容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 (略) 有关部门、 (略)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决策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22年6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略) 级旅游度假区管理,促进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休闲度假需求。同时管理办法中明确:第九条 省级旅游度假区应同步开展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省生态 (略) 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召集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总体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省政府关于同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的批复》(苏政复[2022]5号)也提出“需要认真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2)服务范围:
本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本次规划范围北至望虞河,南至望东路——御亭路一线,西至北太湖大道(太湖岸线),东至京杭大运河,主要包括望亭镇镇西、镇中两大片区。规划总面积17.9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划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总体目标:以良好的湖滨和乡村风光为基底,将规划区打造成为融生态教育、农事体验、怡情康养、品质休闲、科技教育、生活服务、商务拓展等功能于一体,服务与设施一流、参与性和体验性极高的高质量生态康养型乡村旅游度假区。
(3)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编制《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 (略) 生态环境厅申请审查获得审查意见。
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包括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环境检测、规划协调、专家评审等各项内容。
5.2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编制成果,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的质量负责。
(2)业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编制完成《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最终审查意见。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文本文件6套,电子文件光盘1份。
1)编制深度要求: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相关规范。
2)成果要求:编制单位应提交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深度要求的《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书》还应包括必要的说明及基础资料汇编以及编制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图件。
(3)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外,应同时提交规划环评评价相关的各类工作方案、技术报告;
2)响应单位负责本项目环境调查、基础资料收集、文件编制等相关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报批;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采购项目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最终审查意见止。在规划等基础资料到位后,9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180日历天内获得审查意见。
(4)项目组人员要求:
在项目实施期间,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组建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不低于5名,在项目通过验收前,未经*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具体应根据*方要求安排现场驻场工作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
(二)地点: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三)方式:网上获取
1、供应商注册。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证书。详见《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响应)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网上询问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6、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7、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400-166-2366
(2)CA办理及咨询:0512-*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
咨询电话:*
(4)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
咨询电话:*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
信息管理部:0512-*
8、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3点3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相城区采莲路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9日13点3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相城区采莲路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注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CA证书,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注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 (略) 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对应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解密成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0512-*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项目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的,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相城区望亭镇明珠广场
联系方式:0512-*(顾唯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合 (略)
地址: (略) 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C座505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逸/胡欢/吴雯瑜/陈佳慧
电话:0512-*
苏州合 (略)
2023年1月2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23年度(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略) 苏州北太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评报告的编制, (略) 生态环境厅的审查 | 75.0000 | 2023年01月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相城区望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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