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尚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硅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滁州市尚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硅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尚 (略) 硅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硅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定远县永康镇乡村振兴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略) 尚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山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依托工业孵化园已建厂房,厂房为二层厂房,购置相关相关生产设备,从事硅橡胶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固态硅胶卷材(KE951)80万平方米及导热软质硅胶片400万片的生产能力。目前,项目已于2023年1月12日取得定远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为:2207-*-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开炼有机废气、压延有机废气和固化有机废气等。项目搅拌工序设在密闭空间内,投料口设集气罩,产生的投料粉尘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开炼工序设在密闭空间内,同时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开炼有机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压延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四周配软帘),产生的压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四周配软帘)收集,固化工序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配软帘,产生的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四周配软帘)收集管道冷凝,共同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高空排放。处理后排气筒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桶装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桶装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永康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至南大河。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PET膜、废PE静电膜、废PET离型膜、不合格品、废擦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等。员工生活垃圾、废擦布和含油抹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PET膜、废PE静电膜、废PET离型膜、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集后外售处理;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定远县政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县行政服务大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尚 (略) 硅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硅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定远县永康镇乡村振兴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略) 尚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山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依托工业孵化园已建厂房,厂房为二层厂房,购置相关相关生产设备,从事硅橡胶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固态硅胶卷材(KE951)80万平方米及导热软质硅胶片400万片的生产能力。目前,项目已于2023年1月12日取得定远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为:2207-*-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开炼有机废气、压延有机废气和固化有机废气等。项目搅拌工序设在密闭空间内,投料口设集气罩,产生的投料粉尘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开炼工序设在密闭空间内,同时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开炼有机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压延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四周配软帘),产生的压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四周配软帘)收集,固化工序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配软帘,产生的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四周配软帘)收集管道冷凝,共同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高空排放。处理后排气筒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桶装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桶装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永康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至南大河。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PET膜、废PE静电膜、废PET离型膜、不合格品、废擦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等。员工生活垃圾、废擦布和含油抹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PET膜、废PE静电膜、废PET离型膜、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集后外售处理;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定远县政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县行政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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