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01广丰区大石至湖里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告知承诺制情况公示
关于S201广丰区大石至湖里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告知承诺制情况公示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印发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q.com
项目名称 | S201广丰区大石至湖里公路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工程起于S201与裕丰南大道、G353、芦洲大道交汇处(桩号K0+182.549),终于上浦高速铜钱山互通出口(桩号K8+029.341),起点经度118度12分10.853秒,纬度28度24分18.429秒;终点经度118度14分1.0081秒,纬度28度20分32.074秒。 |
建设单位 | (略) 广丰区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长7.847km,设计速度6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1.5m,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横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1.5米m硬路肩+2x3.5m行车道+0.5m路缘带+2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2x3.5m行车道+1.5m硬路肩+0.75m土路肩。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梁1/100,路基1/10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及路面铺设中产生的沥青烟。施工场地采取洒水、建围挡、覆盖、清扫、对材料运输和弃土表面加盖篷布、冲洗进出车辆等防尘措施,外购沥青混凝土需密闭运输到现场,沥青摊铺作业应做到快速、连续不断摊铺,避免高温天气施工,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增加道路两侧绿化,保持路面平整,减少路面扬尘。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施工期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现有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营运期雨水径流通过路面下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方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在敏感点施工段设置围挡降噪,要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严禁夜间时段(22:00-次日6:00)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如必须夜间施工的,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告知周边居民,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营运期要加强道路养护,通过绿化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送到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表土临时堆存后用于后期绿化;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妥善处置,不得长期堆存、随意倾倒。营运期道路沿线设置分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生态影响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限定施工范围,严禁破坏与工程无关的土壤、植被,表土临时堆场设置截水沟和排水系统,避免造成水土流失,表土及时回填,临时堆土场在施工结束前及时恢复,将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印发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q.com
项目名称 | S201广丰区大石至湖里公路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工程起于S201与裕丰南大道、G353、芦洲大道交汇处(桩号K0+182.549),终于上浦高速铜钱山互通出口(桩号K8+029.341),起点经度118度12分10.853秒,纬度28度24分18.429秒;终点经度118度14分1.0081秒,纬度28度20分32.074秒。 |
建设单位 | (略) 广丰区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长7.847km,设计速度6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1.5m,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横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1.5米m硬路肩+2x3.5m行车道+0.5m路缘带+2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2x3.5m行车道+1.5m硬路肩+0.75m土路肩。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梁1/100,路基1/10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及路面铺设中产生的沥青烟。施工场地采取洒水、建围挡、覆盖、清扫、对材料运输和弃土表面加盖篷布、冲洗进出车辆等防尘措施,外购沥青混凝土需密闭运输到现场,沥青摊铺作业应做到快速、连续不断摊铺,避免高温天气施工,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增加道路两侧绿化,保持路面平整,减少路面扬尘。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施工期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现有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营运期雨水径流通过路面下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方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在敏感点施工段设置围挡降噪,要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严禁夜间时段(22:00-次日6:00)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如必须夜间施工的,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告知周边居民,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营运期要加强道路养护,通过绿化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送到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表土临时堆存后用于后期绿化;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妥善处置,不得长期堆存、随意倾倒。营运期道路沿线设置分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生态影响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限定施工范围,严禁破坏与工程无关的土壤、植被,表土临时堆场设置截水沟和排水系统,避免造成水土流失,表土及时回填,临时堆土场在施工结束前及时恢复,将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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