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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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成都金箭桥纸箱包装车间改建项目

(略) 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永科路127号

成都金 (略)

四川 (略)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已对现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布设印刷车间、覆膜车间、玉米淀粉胶车间、裱瓦及模切车间、瓦楞板车间等区域。设置出版机、切纸机、胶印机、瓦楞机、覆膜机、喷码机、环保设备等设备。

(二)公辅工程

(略) 政给排水、供电系统。设置发电机房、休息区,维修房,油墨配制间。

(三)办公及生活设施

布设1座办公楼,依托已建食堂、宿舍,门卫室。

(四)仓储工程

包括成品仓库、瓦楞原纸仓库,原料库房,废纸堆存区,辅料库房等。

(五)环保工程

新建2台布袋除尘器,新建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已建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装置;依托已有预处理池(24m3/d);一般固废暂存区,1间8m2危废暂存间。

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达到生产3600万m2的彩箱的生产能力。

施工期:

项目生产设施已于2012年底建设完成。施工期不存在施工遗留环境问题,施工期未接到环保投诉。本次项目新增对车间进行密闭性改造以及对环保设施进行整改,本次属于完善环保手续。

施工扬尘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规划运输线路;设备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等进行控制;生活污水利用现有项目卫生间收集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永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噪声经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过程的建筑垃圾 (略) 政建筑渣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营运期

1.切纸粉尘通过定期清理进行收集;印刷车间调墨废气、印刷废气,覆膜车间覆膜废气、光油废气经车间密闭加集气罩收集后汇总经现有项目已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依托现有项目已建16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引至屋顶排放。模切颗粒物大部分通过在模切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汇总进入新建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少部分粉尘通过定期清理,及时清扫等进行控制;粘箱废气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新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玉米淀粉投料粉尘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办公楼楼顶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印刷版冲洗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少量高浓度废水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食堂废水依托原有项目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永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入石鱼河。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入杨柳河。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项目通过设备安基础减振,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生活垃圾、模切布袋除尘器收尘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模切废纸、废边角料、废扁丝、废打包带等经分类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玉米淀粉投料粉尘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回用于玉米淀粉胶制作;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餐厨垃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预处理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显影液、废棉纱、废水性光油桶、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CTP版、废洗车水桶、水性油墨清洗废水处理设备污泥、印刷版冲洗废水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1、项目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在温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温江区人和路789号海科大厦七号楼1楼( (略) 温江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成都金箭桥纸箱包装车间改建项目

(略) 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永科路127号

成都金 (略)

四川 (略)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已对现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布设印刷车间、覆膜车间、玉米淀粉胶车间、裱瓦及模切车间、瓦楞板车间等区域。设置出版机、切纸机、胶印机、瓦楞机、覆膜机、喷码机、环保设备等设备。

(二)公辅工程

(略) 政给排水、供电系统。设置发电机房、休息区,维修房,油墨配制间。

(三)办公及生活设施

布设1座办公楼,依托已建食堂、宿舍,门卫室。

(四)仓储工程

包括成品仓库、瓦楞原纸仓库,原料库房,废纸堆存区,辅料库房等。

(五)环保工程

新建2台布袋除尘器,新建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已建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装置;依托已有预处理池(24m3/d);一般固废暂存区,1间8m2危废暂存间。

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达到生产3600万m2的彩箱的生产能力。

施工期:

项目生产设施已于2012年底建设完成。施工期不存在施工遗留环境问题,施工期未接到环保投诉。本次项目新增对车间进行密闭性改造以及对环保设施进行整改,本次属于完善环保手续。

施工扬尘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规划运输线路;设备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等进行控制;生活污水利用现有项目卫生间收集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永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噪声经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过程的建筑垃圾 (略) 政建筑渣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营运期

1.切纸粉尘通过定期清理进行收集;印刷车间调墨废气、印刷废气,覆膜车间覆膜废气、光油废气经车间密闭加集气罩收集后汇总经现有项目已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依托现有项目已建16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引至屋顶排放。模切颗粒物大部分通过在模切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汇总进入新建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少部分粉尘通过定期清理,及时清扫等进行控制;粘箱废气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新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玉米淀粉投料粉尘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办公楼楼顶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印刷版冲洗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少量高浓度废水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食堂废水依托原有项目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永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入石鱼河。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入杨柳河。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项目通过设备安基础减振,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生活垃圾、模切布袋除尘器收尘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模切废纸、废边角料、废扁丝、废打包带等经分类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玉米淀粉投料粉尘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回用于玉米淀粉胶制作;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餐厨垃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预处理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显影液、废棉纱、废水性光油桶、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CTP版、废洗车水桶、水性油墨清洗废水处理设备污泥、印刷版冲洗废水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1、项目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在温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温江区人和路789号海科大厦七号楼1楼( (略) 温江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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