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邦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分子预涂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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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邦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分子预涂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邦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分子预涂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邦弗 (略) 年产6000吨高分子预涂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1.29-2023.2.2(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邦弗 (略) 年产6000吨高分子预涂薄膜产业化项目

建设

地点

(略) 宁乡经开区蓝月谷路

建设

单位

邦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公示

日期

2023.1.29-2023.2.2

项目

概况

邦弗 (略) 利用现有工程H车间进行改扩建,建筑面积1800m2,主要原辅材料为PET/PP聚酯颗粒、UV涂料、水性涂料、PUR热熔胶、PVC膜、保护膜等,经挤出、成型、裁边、涂布、上胶、复合等工序,年产6000吨高分子预涂薄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沩水。

(2)废气

挤出及涂布、热熔胶工序有机废气、恶臭经密闭收集、间接冷却+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依托现有工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非*烷总烃、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20)附录A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和表2中臭气浓度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热熔胶桶、废水性油漆桶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UV涂料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储存、分类堆存,危废暂存间做好防雨淋、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做好危废出入库管理台账记录,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环境保护承诺书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邦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分子预涂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邦弗 (略) 年产6000吨高分子预涂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1.29-2023.2.2(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邦弗 (略) 年产6000吨高分子预涂薄膜产业化项目

建设

地点

(略) 宁乡经开区蓝月谷路

建设

单位

邦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公示

日期

2023.1.29-2023.2.2

项目

概况

邦弗 (略) 利用现有工程H车间进行改扩建,建筑面积1800m2,主要原辅材料为PET/PP聚酯颗粒、UV涂料、水性涂料、PUR热熔胶、PVC膜、保护膜等,经挤出、成型、裁边、涂布、上胶、复合等工序,年产6000吨高分子预涂薄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沩水。

(2)废气

挤出及涂布、热熔胶工序有机废气、恶臭经密闭收集、间接冷却+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依托现有工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非*烷总烃、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20)附录A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和表2中臭气浓度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热熔胶桶、废水性油漆桶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UV涂料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储存、分类堆存,危废暂存间做好防雨淋、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做好危废出入库管理台账记录,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环境保护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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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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