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厂际管道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厂际管道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厂际管道 | 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 | 大港街、古林街、海滨街 | 联合泰泽 (略) | 拟依托现有各生产作业部间的管廊、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在建中)、现有南港工业区管廊架空敷设“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厂际管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炼油部-烯烃部厂际管道工程:拟利用现有3.3公里的1064线(DN250)输送轻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136.13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DN150管道(DN150)输送直馏全馏分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45.91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津燕线(DN200)输送全馏分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40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混合苯线(DN100)输送芳烃抽余油,设计年输送量7.05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加氢尾油线(DN250)输送加氢AGO,设计年输送量113.69万吨;利用现有3.7公里的重整料线(DN200)输送重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94.73万吨;新增一条自炼油部至烯烃部、长度为3.3公里的直馏全馏分石脑油管道(DN200),设计年输送量70万吨;新增一条自炼油部至烯烃部、长度为3.3公里的液化石油气管道(DN200),设计年输送量60万吨;新增一条自烯烃部至炼油部、长度为3.3公里的氢气管道(DN300),设计年输送量6万吨;同时,在新增氢气管道与现有中沙送烯烃部氢气线之间增设跨线(DN100),为南港*烯项目提供开工氢气,设计输送量为260千克/小时。②热电部围墙外现有DN400氮气管道-烯烃部厂际管道工程:新增一条长度为1.2公里的氮气输送管道(DN400),设计年输送量15200万方。③烯烃部-南港*烯厂际管道工程:自烯烃部南侧围墙外至南港*烯西侧围墙外新增十条管道,分别为轻石脑油管道(DN250,工作压力2.41~2.72兆帕)、加氢AGO管道(DN250,工作压力1.58兆帕)、重石脑油/全馏分石脑油管道(DN350,工作压力1.54兆帕)、*烯管道(DN150,工作压力3.90~4.25兆帕)、氢气管道(DN300,工作压力3.05兆帕)、芳烃抽余油管道(DN100,工作压力1.40兆帕)、C5管道(DN150,工作压力2.76兆帕)、C9管道(DN150,工作压力2.20兆帕)、液化石油气管道(DN200,工作压力3.10兆帕)、氮气管道(DN400,工作压力6.4兆帕),管道长度均为19.81公里,设计年输送轻石脑油98.5万吨、加氢AGO 113.69万吨、重石脑油/全馏分石脑油225.6万吨、*烯7.5万吨、液化石油气60万吨、氮气15200万方、氢气6.37万吨、芳烃抽余油7.05万吨、C5 13.8万吨、C9 11.8万吨。该项目仅包含厂际管道工程,不含厂内改造部分。 该项目穿越南港铁路交通干线防护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津石高速公路交通干线防护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跨越独流减河郊野公园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独流减河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以及跨越独流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上述区域的管道部分均依托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工程,该工程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建设的意见。 | 1.施工期间要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管道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后,用于现场洒 (略) 厂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施工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料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保温棉等一般废物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探伤作业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设施须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施工时,应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并优化、压缩施工工期,减少对迁徙鸟类等野生动植物造成干扰;施工结束后按照修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减缓对上述区域的影响。 2.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加强管线的防腐,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防止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3.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选材、增加壁厚、设置全线实时监控和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落实紧急自动切断阀和跨河流段气动截断阀设置。 联合跨河段的管廊产权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有效防止泄漏物料、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方面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依托管廊的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之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营。在跨河段管道的焊缝处设置四侧包裹的集油盒及导流设施,确保泄漏的物料收集在渡槽内,渡槽应保持常空状态,有效容积要满足暂存需求。泄漏物料和 (略) 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或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防止泄漏物料及污染雨水进入周边地表水体。 加强巡线工作,针对跨河段管道采取“无人机+专人巡线”的方式,增加巡线频次,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预案应与所在地区和相邻管道产权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并要与河道管理部门、相邻管道和管廊的产权单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厂际管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3.1.30-2.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厂际管道 | 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 | 大港街、古林街、海滨街 | 联合泰泽 (略) | 拟依托现有各生产作业部间的管廊、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在建中)、现有南港工业区管廊架空敷设“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厂际管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炼油部-烯烃部厂际管道工程:拟利用现有3.3公里的1064线(DN250)输送轻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136.13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DN150管道(DN150)输送直馏全馏分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45.91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津燕线(DN200)输送全馏分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40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混合苯线(DN100)输送芳烃抽余油,设计年输送量7.05万吨;利用现有3.3公里的加氢尾油线(DN250)输送加氢AGO,设计年输送量113.69万吨;利用现有3.7公里的重整料线(DN200)输送重石脑油,设计年输送量94.73万吨;新增一条自炼油部至烯烃部、长度为3.3公里的直馏全馏分石脑油管道(DN200),设计年输送量70万吨;新增一条自炼油部至烯烃部、长度为3.3公里的液化石油气管道(DN200),设计年输送量60万吨;新增一条自烯烃部至炼油部、长度为3.3公里的氢气管道(DN300),设计年输送量6万吨;同时,在新增氢气管道与现有中沙送烯烃部氢气线之间增设跨线(DN100),为南港*烯项目提供开工氢气,设计输送量为260千克/小时。②热电部围墙外现有DN400氮气管道-烯烃部厂际管道工程:新增一条长度为1.2公里的氮气输送管道(DN400),设计年输送量15200万方。③烯烃部-南港*烯厂际管道工程:自烯烃部南侧围墙外至南港*烯西侧围墙外新增十条管道,分别为轻石脑油管道(DN250,工作压力2.41~2.72兆帕)、加氢AGO管道(DN250,工作压力1.58兆帕)、重石脑油/全馏分石脑油管道(DN350,工作压力1.54兆帕)、*烯管道(DN150,工作压力3.90~4.25兆帕)、氢气管道(DN300,工作压力3.05兆帕)、芳烃抽余油管道(DN100,工作压力1.40兆帕)、C5管道(DN150,工作压力2.76兆帕)、C9管道(DN150,工作压力2.20兆帕)、液化石油气管道(DN200,工作压力3.10兆帕)、氮气管道(DN400,工作压力6.4兆帕),管道长度均为19.81公里,设计年输送轻石脑油98.5万吨、加氢AGO 113.69万吨、重石脑油/全馏分石脑油225.6万吨、*烯7.5万吨、液化石油气60万吨、氮气15200万方、氢气6.37万吨、芳烃抽余油7.05万吨、C5 13.8万吨、C9 11.8万吨。该项目仅包含厂际管道工程,不含厂内改造部分。 该项目穿越南港铁路交通干线防护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津石高速公路交通干线防护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跨越独流减河郊野公园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独流减河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以及跨越独流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上述区域的管道部分均依托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工程,该工程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建设的意见。 | 1.施工期间要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管道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后,用于现场洒 (略) 厂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施工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料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保温棉等一般废物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探伤作业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设施须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施工时,应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并优化、压缩施工工期,减少对迁徙鸟类等野生动植物造成干扰;施工结束后按照修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减缓对上述区域的影响。 2.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加强管线的防腐,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防止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3.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选材、增加壁厚、设置全线实时监控和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落实紧急自动切断阀和跨河流段气动截断阀设置。 联合跨河段的管廊产权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有效防止泄漏物料、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方面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依托管廊的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之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营。在跨河段管道的焊缝处设置四侧包裹的集油盒及导流设施,确保泄漏的物料收集在渡槽内,渡槽应保持常空状态,有效容积要满足暂存需求。泄漏物料和 (略) 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或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防止泄漏物料及污染雨水进入周边地表水体。 加强巡线工作,针对跨河段管道采取“无人机+专人巡线”的方式,增加巡线频次,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预案应与所在地区和相邻管道产权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并要与河道管理部门、相邻管道和管廊的产权单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厂际管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3.1.30-2.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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