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示范指标体系工作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盘龙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
运行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我局的行政许可共计6类1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7项,“追责情形”共计17项,其他行政权力2类5项,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及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每一个审批事项均编制服务指南,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避免随意裁量。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区及依法行政工作。
运行情况: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研究了将法治人才的培养发展纳入人才队*建设整体规划,并强调在同等条件下,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要优先使用。杜绝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况发生。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运行情况:因涉及执法工作,我局要求全局所有领导干部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培训,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我局新申领执法证1人。
(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制度建设: (略) 、市、区相关部门要求,我局结合部门职责,认真研究,制定了《盘龙区民族宗教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运行情况:召开局务会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要求贯彻落实。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和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积极开展好法治政府工作,并积极做好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
(五)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制度建设:制定了《盘龙区民族宗教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运行情况:我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制定《盘龙区民族宗教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六)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
运行情况:我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开展2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各种学。
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
运行情况:一是建立学。将民族宗教工作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以此为载体提高基层干部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完善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环节,强化执法责任。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将执法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廉政电话,主动开展层级监督,严格案件审核,实现审核程序化。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2022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内容,主抓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区属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制教育宣传培训工作,通过板报、横幅、宣传栏等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政策法律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依法治区工作与民族宗教领域主题活动有机结合,以“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为活动主题,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略) 宗教事务规定》等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以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为重点,抓好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主要抓街道和社区干部的民族政策法律规章的学习培训,提高其政策法律观念和处理突出民族宗教纠纷问题的能力;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处理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行政执法能力;抓好外来少数民族骨干人员培训教育,使他们自觉地融入当地社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增强其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
(四)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做好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创新创建体制,将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创建考核目标内容,举办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同时鼓励各宗教活动场 (略) 、市、区级“和谐寺观教堂”,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有机结合。
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31日
一、示范指标体系工作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盘龙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
运行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我局的行政许可共计6类1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7项,“追责情形”共计17项,其他行政权力2类5项,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及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每一个审批事项均编制服务指南,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避免随意裁量。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区及依法行政工作。
运行情况: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研究了将法治人才的培养发展纳入人才队*建设整体规划,并强调在同等条件下,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要优先使用。杜绝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况发生。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运行情况:因涉及执法工作,我局要求全局所有领导干部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培训,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我局新申领执法证1人。
(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制度建设: (略) 、市、区相关部门要求,我局结合部门职责,认真研究,制定了《盘龙区民族宗教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运行情况:召开局务会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要求贯彻落实。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和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积极开展好法治政府工作,并积极做好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
(五)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制度建设:制定了《盘龙区民族宗教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运行情况:我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制定《盘龙区民族宗教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六)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
运行情况:我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开展2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各种学。
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
运行情况:一是建立学。将民族宗教工作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以此为载体提高基层干部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完善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环节,强化执法责任。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将执法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廉政电话,主动开展层级监督,严格案件审核,实现审核程序化。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2022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内容,主抓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区属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制教育宣传培训工作,通过板报、横幅、宣传栏等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政策法律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依法治区工作与民族宗教领域主题活动有机结合,以“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为活动主题,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略) 宗教事务规定》等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以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为重点,抓好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主要抓街道和社区干部的民族政策法律规章的学习培训,提高其政策法律观念和处理突出民族宗教纠纷问题的能力;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处理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行政执法能力;抓好外来少数民族骨干人员培训教育,使他们自觉地融入当地社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增强其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
(四)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做好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创新创建体制,将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创建考核目标内容,举办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同时鼓励各宗教活动场 (略) 、市、区级“和谐寺观教堂”,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有机结合。
盘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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