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甘肃佳合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三角铁支架及建筑五金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甘肃佳合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三角铁支架及建筑五金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佳 (略) 年产15000吨三角铁支架及建筑五金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佳 (略) 年产15000吨三角铁支架及建筑五金配件建设项目 | (略) 兰州新区秦川镇敦煌大道中段3949号水性科天产业园300区330厂房 | 甘肃佳 (略) | 甘肃 (略) | 项 (略) (略) 兰州新区秦川镇敦煌大道中段3949号水性科天产业园300区330厂房,项目生产车间系兰州新区 (略) 闲置车间,建筑面积约3664m2。项目建成后年产农机三角铁支架、空调三角铁支架、农副产品三角铁支架及其他建筑五金配件合计约15000t,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 | 施工期:项目租赁兰州新区 (略) 闲置车间。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 加热炉燃料燃烧废气:清洁燃料-天然气,设置1根15m高的排气筒;轧制废气:设置1套“集气罩+湿式电除尘+15m高排气筒”,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园区现有污水管道汇集,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兰州科天集团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兰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固废: 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佳 (略) 年产15000吨三角铁支架及建筑五金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佳 (略) 年产15000吨三角铁支架及建筑五金配件建设项目 | (略) 兰州新区秦川镇敦煌大道中段3949号水性科天产业园300区330厂房 | 甘肃佳 (略) | 甘肃 (略) | 项 (略) (略) 兰州新区秦川镇敦煌大道中段3949号水性科天产业园300区330厂房,项目生产车间系兰州新区 (略) 闲置车间,建筑面积约3664m2。项目建成后年产农机三角铁支架、空调三角铁支架、农副产品三角铁支架及其他建筑五金配件合计约15000t,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 | 施工期:项目租赁兰州新区 (略) 闲置车间。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 加热炉燃料燃烧废气:清洁燃料-天然气,设置1根15m高的排气筒;轧制废气:设置1套“集气罩+湿式电除尘+15m高排气筒”,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园区现有污水管道汇集,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兰州科天集团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兰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固废: 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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