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鑫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杨树钼矿采选工程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桦甸市鑫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杨树钼矿采选工程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桦甸市鑫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杨树钼矿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桦甸市鑫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杨树钼矿采选工程项目 (略) 八道河子镇双杨树村、永吉县北大湖镇草庙子村和桄子沟村 (略) 鑫泰矿产 (略) (略)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及永吉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采矿场、1座选矿厂、1座尾矿库以及各类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服务年限37年。采矿场主要包括主井、副井、进风井、回风井、斜坡道及溜破系统。选矿厂主要包括储矿车间、破碎车间、选矿主厂房、充填站和化验室等,设计年选矿能力400万吨,年产钼精矿8560吨。尾矿库为三等尾矿库,主要包括初期坝、堆积坝、截洪沟、截渗坝、事故池、回水池、回水泵房及管线,尾矿坝总坝高92米,总库容6421.1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4761.96万立方米。对于拟砍伐区可能存在重点保护植物的应做好避让及迁地移栽和育苗;施工表层土与底层土应分开堆放,运营期确保采矿场、选矿厂、尾矿库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燃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须经有效装置处置,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经高度不低于45米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及水泥仓含尘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运行期采矿场矿井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部分用于选矿和采矿涌水,剩余部分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后排入金沙河。选矿废水、尾矿库回水、堆场淋溶水经沉淀处理,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得外排。隔油预处理后的食堂污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锅炉软化水制备废水一并用于堆场和厂区降尘已开展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桦甸市鑫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杨树钼矿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桦甸市鑫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杨树钼矿采选工程项目 (略) 八道河子镇双杨树村、永吉县北大湖镇草庙子村和桄子沟村 (略) 鑫泰矿产 (略) (略)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及永吉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采矿场、1座选矿厂、1座尾矿库以及各类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服务年限37年。采矿场主要包括主井、副井、进风井、回风井、斜坡道及溜破系统。选矿厂主要包括储矿车间、破碎车间、选矿主厂房、充填站和化验室等,设计年选矿能力400万吨,年产钼精矿8560吨。尾矿库为三等尾矿库,主要包括初期坝、堆积坝、截洪沟、截渗坝、事故池、回水池、回水泵房及管线,尾矿坝总坝高92米,总库容6421.1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4761.96万立方米。对于拟砍伐区可能存在重点保护植物的应做好避让及迁地移栽和育苗;施工表层土与底层土应分开堆放,运营期确保采矿场、选矿厂、尾矿库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燃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须经有效装置处置,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经高度不低于45米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及水泥仓含尘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运行期采矿场矿井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部分用于选矿和采矿涌水,剩余部分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后排入金沙河。选矿废水、尾矿库回水、堆场淋溶水经沉淀处理,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得外排。隔油预处理后的食堂污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锅炉软化水制备废水一并用于堆场和厂区降尘已开展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