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蜂巢能源储能配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蜂巢能源储能配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3〕7号
关于蜂巢 (略) 蜂巢能源
储能配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电呼图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蜂巢 (略) 蜂巢能源储能配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五工台镇。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41′5.84051″,北纬44°20′36.64420″。项目区占地面积195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20千伏汇集站一座及配套设施,本期建成2台240兆伏安主变,主变选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本项目建设220千伏侧按双母线接线1回出线,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呼图壁工业园220kV变电站,导线选用JL/G1A-2X630,线路长约22km。项目总投资140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根据新疆 (略) 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以减少占地,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项目区设置员工食堂,油烟净化器对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区设置一处防渗污水收集池,沉淀后取上部较清洁废水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降尘,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过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搅拌砂浆等施工环节。运营期本工程排水系统采用室内雨污分流制,污水单独排放至户外的检查井,一并排入室外6m3化粪池,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100m3蓄水池。夏季可将蓄水池内的水采用移动式潜水泵抽出用于绿化,冬季将处理过的水储存于蓄水池内。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或塔基护坡,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呼图壁县环卫局运至垃圾场处理。危险废物:更换出的废变压器油属于统一收集后贮存在变压器油桶内,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废铅蓄电池,产生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0日
抄送:昌吉州发改委,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新疆 (略) 。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0日印发
昌州环评〔2023〕7号
关于蜂巢 (略) 蜂巢能源
储能配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电呼图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蜂巢 (略) 蜂巢能源储能配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五工台镇。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41′5.84051″,北纬44°20′36.64420″。项目区占地面积195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20千伏汇集站一座及配套设施,本期建成2台240兆伏安主变,主变选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本项目建设220千伏侧按双母线接线1回出线,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呼图壁工业园220kV变电站,导线选用JL/G1A-2X630,线路长约22km。项目总投资140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根据新疆 (略) 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以减少占地,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项目区设置员工食堂,油烟净化器对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区设置一处防渗污水收集池,沉淀后取上部较清洁废水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降尘,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过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搅拌砂浆等施工环节。运营期本工程排水系统采用室内雨污分流制,污水单独排放至户外的检查井,一并排入室外6m3化粪池,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100m3蓄水池。夏季可将蓄水池内的水采用移动式潜水泵抽出用于绿化,冬季将处理过的水储存于蓄水池内。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或塔基护坡,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呼图壁县环卫局运至垃圾场处理。危险废物:更换出的废变压器油属于统一收集后贮存在变压器油桶内,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废铅蓄电池,产生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0日
抄送:昌吉州发改委,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新疆 (略) 。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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