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机构信息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机构信息
负责人:陈历辉
地址:办公楼坐落于上渡街道办事处振兴北路。
办公室电话:*、传真电话(自动)*,投诉电话:12369(全国投诉电话)或*。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基本概况与内设机构
新化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5年,2019年根据娄委编【2019】136号文件精神,原新化县环境保护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撤销, (略) 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机关内设办公室、党建办、人事财务股、污染防治股、自然保护股、法规宣传股、行政审批股7个股室; (略) 新化生态环境监测站和新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干部职工78人。
二、 (略) 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 (略) 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内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
门编制并监督实施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三)负责协调和监督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辖区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 (略) 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辖区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和授权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辖区内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
(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统一行使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资金项目。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三)组织开展和指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 (略) 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新化县委、县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辖区内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 (略) 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领导班子及职责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陈历辉: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东育:分管行政审批股、法规宣传股、党建办,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创文、中心组学竞争、规范性文件、消费者权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组织、县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纪委监委、巡察办、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优化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副局长?王用仁:分管污染防治股、新化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域经济、新化县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河湖长制、重点项目建设、资江河保护、行业监管、洞庭清波、高质量发展、抗旱供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联系发改局、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气象局、河长办、资江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总工程师?*锡丛:分管新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安全(国安、食安、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外部)、落实中央(省、市)巡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系生环办、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卫健局、信访局、扫黑办、科工信局、安委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蒙昌余: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股、自然生态保护股,负责工会、妇联、老干、共青团、组织、关心下一代、科协、侨联、保密、档案、禁毒禁赌、市县绩效考核(内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人居环境整治、机关事务、疫情防控(内部)、平安建设、林田长制、耕地保护、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工作,联系自然资源局、审计局、保密局、档案局、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机关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战线、老干部服务中心、组织部、编办、人武部、政法委、禁毒办、县提升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四、新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环境应急和环境信访等工作。
五、 (略) 新化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范围内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釆样和分析等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农业面源等环境污染调查、统计与分析研究。
负责人:陈历辉
地址:办公楼坐落于上渡街道办事处振兴北路。
办公室电话:*、传真电话(自动)*,投诉电话:12369(全国投诉电话)或*。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基本概况与内设机构
新化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5年,2019年根据娄委编【2019】136号文件精神,原新化县环境保护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撤销, (略) 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机关内设办公室、党建办、人事财务股、污染防治股、自然保护股、法规宣传股、行政审批股7个股室; (略) 新化生态环境监测站和新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干部职工78人。
二、 (略) 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 (略) 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内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
门编制并监督实施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三)负责协调和监督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辖区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 (略) 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辖区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和授权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辖区内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
(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统一行使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资金项目。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三)组织开展和指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 (略) 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新化县委、县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辖区内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 (略) 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领导班子及职责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陈历辉: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东育:分管行政审批股、法规宣传股、党建办,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创文、中心组学竞争、规范性文件、消费者权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组织、县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纪委监委、巡察办、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优化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副局长?王用仁:分管污染防治股、新化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域经济、新化县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河湖长制、重点项目建设、资江河保护、行业监管、洞庭清波、高质量发展、抗旱供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联系发改局、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气象局、河长办、资江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总工程师?*锡丛:分管新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安全(国安、食安、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外部)、落实中央(省、市)巡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联系生环办、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卫健局、信访局、扫黑办、科工信局、安委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蒙昌余: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股、自然生态保护股,负责工会、妇联、老干、共青团、组织、关心下一代、科协、侨联、保密、档案、禁毒禁赌、市县绩效考核(内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人居环境整治、机关事务、疫情防控(内部)、平安建设、林田长制、耕地保护、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工作,联系自然资源局、审计局、保密局、档案局、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机关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战线、老干部服务中心、组织部、编办、人武部、政法委、禁毒办、县提升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四、新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环境应急和环境信访等工作。
五、 (略) 新化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范围内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釆样和分析等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农业面源等环境污染调查、统计与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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