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弘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市弘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弘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田尾上兴路12号2栋102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常平镇田尾上兴路12号2栋102室,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为一栋5层建筑,总占地面积1650m2,建筑面积7425m2。本项目从事无人机配件生产,年产无人机遥控器支架750万个、轴套19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处理:①注塑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取集气罩收集,移印/丝印、人工补色、烘干、点胶烘干、混合搅拌、倒模、抽真空车间整体负压抽风,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喷漆、烤漆工序车间整体负压抽风,废气收集后经水帘柜+水喷淋+干式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破碎、打磨、钻孔、机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能力为4.5m3/d。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固废治理: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②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略) 回收或厂家回收;于厂房外西北角10m处设置一个约1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③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厂房外西北角10m处设置一个约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3-01-3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工程分析内容不全,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弘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田尾上兴路12号2栋102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常平镇田尾上兴路12号2栋102室,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为一栋5层建筑,总占地面积1650m2,建筑面积7425m2。本项目从事无人机配件生产,年产无人机遥控器支架750万个、轴套19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处理:①注塑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取集气罩收集,移印/丝印、人工补色、烘干、点胶烘干、混合搅拌、倒模、抽真空车间整体负压抽风,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喷漆、烤漆工序车间整体负压抽风,废气收集后经水帘柜+水喷淋+干式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破碎、打磨、钻孔、机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能力为4.5m3/d。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固废治理: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②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略) 回收或厂家回收;于厂房外西北角10m处设置一个约1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③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厂房外西北角10m处设置一个约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3-01-3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工程分析内容不全,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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