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炳秀广告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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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炳秀广告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炳秀广告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三屯社区伦品涌工业区路10号1栋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原厂 (略) 厚街镇白濠社区工业街25号之一,现计划 (略) (略) 厚街镇三屯社区伦品涌工业区路10号1栋,新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0′29.138″、北纬22°58′8.237″。项目迁扩建后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5500m2,建筑面积22000m2。项目年产广告展示板11000件、广告灯箱10000件、广告字11000件、交通标示牌5000件、广告支架33000件、金属外露字6000件、条幅4万平方米、泡沫字5000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 项目吸塑成型、裁切(亚克力板)、写真、旗帜打印、丝印、UV打印、灌注、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激光切割、激光打标、雕刻成型、焊接、喷砂工序废气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废水:项目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及电离腐蚀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给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纳污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 (略) 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距离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的管理,定期清污;3、固体废弃物定期清理。
公示时间2023-01-3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工艺流程与产排污环节分析不完善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炳秀广告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三屯社区伦品涌工业区路10号1栋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原厂 (略) 厚街镇白濠社区工业街25号之一,现计划 (略) (略) 厚街镇三屯社区伦品涌工业区路10号1栋,新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0′29.138″、北纬22°58′8.237″。项目迁扩建后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5500m2,建筑面积22000m2。项目年产广告展示板11000件、广告灯箱10000件、广告字11000件、交通标示牌5000件、广告支架33000件、金属外露字6000件、条幅4万平方米、泡沫字5000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 项目吸塑成型、裁切(亚克力板)、写真、旗帜打印、丝印、UV打印、灌注、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激光切割、激光打标、雕刻成型、焊接、喷砂工序废气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废水:项目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及电离腐蚀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给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纳污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 (略) 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距离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的管理,定期清污;3、固体废弃物定期清理。
公示时间2023-01-3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工艺流程与产排污环节分析不完善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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