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景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70万吨锂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高安市景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70万吨锂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处理70万吨锂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处理70万吨锂矿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管委会莲邦路恒业化工厂房旁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江西盛嘉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年处理70万吨锂矿石建设项 (略) (略)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管委会莲邦路恒业化工厂房旁,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4′11.689″,北纬:28°11′49.901″。厂区项目东侧为水塘,南侧为空地,西侧为 (略) ,北侧金泰源路为江 (略) 。全厂占地面积80.15亩,项目建筑面积53432m2。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以锂矿石、钢球、浮选剂、六偏磷酸钠、烧碱、水等为原辅料,经给料、破碎筛分、球磨、高频细筛、除铁、旋流分级、浮选、磁选、分级、浓密、脱水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项目产品方案:年处理锂矿石70万吨,年产锂云母50000t/a、粗长石粉*t/a、细长石粉*.234t/a。

项目总投资280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0.3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湿式除尘器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其中选矿废水经浓密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湿式除尘器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雾炮、洒水降尘等,不得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建筑陶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肖江。

厂区排放口排放量为:COD ≤0.346t/a、NH3-N ≤0.035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给料粉尘、堆场粉尘及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

破碎、筛分粉尘在各产尘点采用集尘罩收集,经收集后采用1套两级湿式除尘器处理或其他更为成熟稳定的处理方式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给料粉尘、堆场粉尘及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对于给料粉尘,输送带应采取密闭措施,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物料落差,缩短输送距离,同时在各转运点上方设置喷雾洒水措施,加强物料湿度;对于料场和堆场,采用车间封闭,在堆场顶部及周边安装自动喷淋装置,防止粉尘飞扬;对于装卸和运输,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于生产车间,设置喷淋装置,在起尘点设雾炮机,并对车间勤洒水、勤清理,尽可能采用封闭设备,减少敞开式操作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项目选矿车间、各仓库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处理70万吨锂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处理70万吨锂矿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管委会莲邦路恒业化工厂房旁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江西盛嘉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年处理70万吨锂矿石建设项 (略) (略)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管委会莲邦路恒业化工厂房旁,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4′11.689″,北纬:28°11′49.901″。厂区项目东侧为水塘,南侧为空地,西侧为 (略) ,北侧金泰源路为江 (略) 。全厂占地面积80.15亩,项目建筑面积53432m2。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以锂矿石、钢球、浮选剂、六偏磷酸钠、烧碱、水等为原辅料,经给料、破碎筛分、球磨、高频细筛、除铁、旋流分级、浮选、磁选、分级、浓密、脱水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项目产品方案:年处理锂矿石70万吨,年产锂云母50000t/a、粗长石粉*t/a、细长石粉*.234t/a。

项目总投资280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0.3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湿式除尘器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其中选矿废水经浓密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湿式除尘器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雾炮、洒水降尘等,不得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建筑陶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肖江。

厂区排放口排放量为:COD ≤0.346t/a、NH3-N ≤0.035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给料粉尘、堆场粉尘及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

破碎、筛分粉尘在各产尘点采用集尘罩收集,经收集后采用1套两级湿式除尘器处理或其他更为成熟稳定的处理方式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给料粉尘、堆场粉尘及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对于给料粉尘,输送带应采取密闭措施,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物料落差,缩短输送距离,同时在各转运点上方设置喷雾洒水措施,加强物料湿度;对于料场和堆场,采用车间封闭,在堆场顶部及周边安装自动喷淋装置,防止粉尘飞扬;对于装卸和运输,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于生产车间,设置喷淋装置,在起尘点设雾炮机,并对车间勤洒水、勤清理,尽可能采用封闭设备,减少敞开式操作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项目选矿车间、各仓库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